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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卖出开仓率

更新时间:2021-10-27 15:08:58

  卖出开仓的卖方在收取了一定数量的权利金后,在一定期限内必须无条件服从买方的选择并履行规定义务。期权的到期日,如果是虚值和平值合约,一般买方会选择不行权,卖方的盈利是权利金;如果是实值合约,如果买方行权,卖方盈亏金额分别是:认购期权盈亏金额=权利金-(市场价-行权价)*数量,认沽期权盈亏金额=权利金-(行权价-市场价)*数量。(忽略手续费)

  1、卖出开仓是指您卖出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形成义务仓。将来买方(买入开仓者)行权时,卖方必须覆行义务,以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证券;

  2、卖出平仓是指您已持有同一合约的权利仓(前期操作了买入开仓),通过卖出平仓了结该权利仓。

  认沽期权买入开仓是所有期权策略中最基本的一种。认沽期权是一种卖出标的证券的权利,当投资者看空市场,认为标的证券的价格将下跌,可以买入认沽期权以便在标的证券价格下跌中获得收益。

  当投资者认沽期权买入开仓就相当于买入了一种权利,即在合约交割日有权以约定价格(执行价)将一定数量的标的证券卖给期权卖方。当期权买卖双方完成交割后,合约也至此终结。

  比如买入一张“50ETF沽7月2800 ”合约,这是一张看跌期权,合约的标的证券为上证50ETF基金,一张合约对应10000份上证50ETF基金,合约到期(行权)日为7月的第四个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行权价为每份2.8元。

  合约到期时买入者有权以2.8元的价格卖出10000份上证50ETF基金给期权合约的卖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