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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在用户跟踪诉讼中被最高法院驳回

  美国最高法院拒绝了Facebook Inc.的上诉,拒绝介入起诉该公司通过秘密跟踪从社交网站注销的用户的互联网活动而违反联邦窃听法的诉讼。

  

  拒绝而未发表评论的拒绝保留了一个完整的联邦上诉法院裁决,该裁决允许四名Facebook用户就该公司在2010年和2011年使用的做法提起部分诉讼。这些人正在寻求集体诉讼身份,并寻求多达150亿美元的赔偿。

  Facebook及其技术行业的盟友说,总部位于旧金山的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威胁说,用于显示在线广告和其他网络内容的普通数据共享技术将被取缔。Facebook的上诉主要集中在1968年的《美国窃听法》上,该法律也在针对Alphabet Inc.的Google和Microsoft Corp.的隐私诉讼中被引用。

  用户表示,Facebook通过创建“赞”和“共享”按钮,第三方可以将其作为所谓的插件添加到其网站,从而违反了《窃听法》。用户说这些插件捕获了有关他们的信息,并将其发送到Facebook,即使他们没有单击该按钮也是如此。

  《窃听法》禁止未经同意而截取他人的电子通讯,但对通讯的“当事方”作了例外。

  Facebook争辩说,当用户使用插件访问网站时,该人的浏览器会将信息直接发送到社交媒体公司,从而使其成为法律规定的“当事人”。

  第九巡回法庭在驳回这一论点时说,该例外不适用于公司秘密收集信息的情况,就像Facebook案所指控的那样。另一个不同的联邦上诉法院,位于费城的第三巡回法院,在2015年支持Google在用户浏览器上放置Cookie的诉讼中,与Google达成了相反的结论。

  Facebook现在广泛披露,当人们(甚至没有账户的人)使用该公司的插件访问网站时,它会收集信息。Facebook在2011年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就其隐私惯例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