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一分行违法放贷等被罚380万元
更新时间:2022-07-14 16:02
7月13日电 银保监会网站13日消息,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7月8日连领两张罚单,合计被罚380万元。 截图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公示信息显示,因违法违规发放贷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龙江银行大庆分行被罚款200万元;责任人何大伟、陈冬梅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龙江银行大庆分行被罚款180万元;责任人陈丽军、金维学被警告。 同日(7月13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对龙江银行股份大庆肇州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抵押物权灭失,该行被罚款30万元,责任人许海龙被警告。 龙江银行官网信息显示,龙江银行于2009年12月25日正式对外挂牌营业,是在原齐齐哈尔市商业银行、牡丹江市商业银行、大庆市商业银行和七台河市城市信用社基础上合并重组而设立的省级城市商业银行,在黑龙江省内13个地市均设有分行,辖属营业网点222个,在黑龙江、湖北、安徽、福建、宁夏等5省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1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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