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日,证监会公布《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问。
证监会表示,国家继续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外上市,不断深化跨境监管合作,相信规定修订将进一步提升境外上市企业的合规水平,促进境外上市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中国证监会网站截图
中国证监会:完善跨境监管合作安排,为跨境监管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中国证监会表示,《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出台于2009年,在当时情况下对规范境外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十多年来,相关的法规和制度环境明显变化,市场和监管实践不断深化,前述规定日益不适应新的形势。一是覆盖面不全,二是不适应上位法的变化、三是不适应跨境监管合作的要求。
为支持企业依法依规赴境外上市,提高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zbb推动深化跨境监管合作,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对《规定》进行修订,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针对近年来境外发行上市相关新情况、新问题,本次修订拟主要对原规定作出以下调整:
一是完善法律依据,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上位法。二是调整适用范围,与《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的规定》相衔接,明确适用于企业境外直接和间接上市。三是明确企业信息安全责任,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活动中境内企业、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保密和档案管理方面提供更清晰明确的指引。四是完善跨境监管合作安排,为安全高效开展跨境监管合作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