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疫情期间发生还贷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加快贷款展期办理、为企业调整还款计划,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认定的中小微企业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本细则扶持对象:
🔷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在崇明区内。
🔷 持续经营时间超过1年以上。
🔷 近3年无违法违规或不良信用记录行为。
🔷 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依法纳税。
🔷 向银行申请贷款,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贷款合同,需要办理贷款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的中小微企业。
疫情期间发生还贷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需要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加快贷款展期办理、调整还款计划等方面的支持。
企业向贷款业务所属银行提交申报资料,所属银行负责资料审核,并办理贷款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企业同时将申报资料报区财政局备案,区财政局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快业务办理。
企业应在发生还贷困难一个月内,与贷款业务所属银行联系,根据各银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自2022年4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底。
本实施细则由崇明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 受理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崇明大道8188号行政办公中心2号楼829室。
🔷 联系人: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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