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新发展阶段、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自发布以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特别是在统一基础制度规则、统一要素市场打造、统一市场监管以及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等方面的布局,有效稳定了市场预期,也为我们用自身的确定性抵御外部的不确定性提供了有力支撑。
各方对于统一大市场的认识,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不断深化的。当前,社会上对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认识仍存有误区,诸如“统一市场是重返计划经济”“反垄断会对民营经济造成挤压”等错误观点还占据一定的市场,有必要及时纠正,在强化共识中进一步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纵观40多年改革开放历程,市场在我国经济运行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从之前的统一市场体系、高标准市场体系,到建设强大国内市场,以及现阶段提出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央在不同阶段对市场体系建设提出了不同要求,但“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核心思想一直都没有变。不仅如此,《意见》提出的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规章制度、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旗帜鲜明地体现了市场取向。
一些人认为,《意见》提出要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着力强化反垄断和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民营经济发展形成挤压。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事实上,任何一个健康的市场,对垄断和不正当行为都要有一定的约束条件,其目的在于强化公平竞争、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可为不同层级的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生态,为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谋求更多机会和空间。无论从什么维度看,《意见》都是一个有利于市场更加充分发育的文件,都会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带来实质性利好。
此外,公众还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否会出现部分优势省份获利更多、弱势省份产业被弱化的情况?从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短期内生产要素确实会向效率更高的区域流动,但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看,决定要素流动的最终因素,还是取决于当地营商环境的优劣。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客观上会形成倒逼机制,即从过去的政策竞争转向更加市场化的效率竞争。
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在增多。在这一关键时期,中央以大魄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体现了坚持立破并举、进一步深化市场改革的决心和信心。下一步,要继续全面、准确、完整地领会《意见》精神,压茬推进各项目标任务,以更多的改革破局为经济稳增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