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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两农商行合计被罚215万:涉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等

更新时间:2022-06-09 12:30:28

  6月9日电 银保监会网站8日公布两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温州两家农商行合计被罚款215万元。

  苍南农商银行被罚120万元

  温银保监罚决字〔2022〕8号罚单显示,苍南农商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流动资金贷款被用于固定资产项目建设;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证券第三方存管或期货投资账户;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向公务员发放经营性贷款。

  来源:银保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对苍南农商银行处罚款12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

  天眼查APP显示,2005年6月,苍南县农村信用社按一级法人模式改制为苍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9年4月经浙江银监局批准,浙江苍南农村合作银行开业;2014年5月22日,浙江苍南农村合作银行更名为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苍南农商行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注册资本99435.0171万人民币,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永嘉农商银行被罚95万元

  温银保监罚决字〔2022〕12号罚单显示,永嘉农商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证券第三方存管账户;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月末存贷款“冲时点”。

  来源:银保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对永嘉农商银行处罚款9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2年6月2日。

  据天眼查APP,浙江永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08月24日在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92004.8711万人民币,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