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基准股票市价高于转股价格时,可转债价格随股价的上涨而上涨,但也会随股价的下跌而下跌,持有者要承担股价波动的风险。
当基准股票市价下跌到转股价格以下时,持有者被迫转为投资者,因为转股会带来更大的损失;而可转债利率一般低于同等级的普通,故会给投资者带来利息损失风险。
存续期内的有条件强制转换,也限定了投资者的最高收益率,但一般会高于提前赎回的收益率;而到期的无条件强制转换,将使投资者无权收回本金,只能承担股票下跌的风险。
可转换与股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的特性,即便当它失去转换意义后,作为一种低息,它仍然会有固定的利息收入;这时投资者以债权人的身份,可以获得固定的本金与利息收益。如果实现转换,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
可转换对投资者具有上不封顶,下可保底的优点,当股价上涨时,投资者可将转为股票,享受股价上涨带来的盈利;当股价下跌时,则可不实施转换而享受每年的固定利息收入,待期满时偿还本金。
那是对于发行可转换的公司(即可转换的发行者)来说的,由于转股时的股价高于转换价格时就相当于用低于市场价格发行新股,这样会使得公司发行相同数量新股时,可转换转股能得到的金额会比当前市场价格发行新股得到的金额要少。
一般来说发行可转换的票面利率要比一般普通债权的票面利率要低,在转股前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公司的利息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