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广东省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5月25日起,湛江公积金首套房最高可贷60万元。
其中,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与之前保持不变;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元上调至25万元。
另外,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上调至6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上调至50万元。
按照新政,最高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相关联:
贷款额度A=住房公积金申请日余额×6
贷款额度B=各缴存年限的贷款额度
对单方缴存来说,贷款额度A与贷款额度B两者中的最大值为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第一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第二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元。
对双方缴存来说,按单方缴存计算的贷款额度相加,相加之和为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第一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第二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另外,《通知》提出对异地贷款政策调整。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湛江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湛江市,可以在湛江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与湛江市缴存职工标准一致。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出,通过调整贷款额度,将每户最高贷款额度调高至60万元,以及放宽异地贷款条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只要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我市,就可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该政策的调整,将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保障作用,有效提高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有利于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