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浙江省义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近期,该市发布了《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疫情期间,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支付租金确有困难的,提取额度从原定的“12个月内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调整至“12个月内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24000元”。目前每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中心将加快系统开发,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租房按月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