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8 日,深圳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佳兆业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深圳证监局方面表示,佳兆业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对此,佳兆业方面回应称,公司高度重视深圳证监局出具的相关监管措施,将切实整改,积极落实,加快年报审计编制工作进度,履行信息法定披露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 4 月 1 日,佳兆业集团发布停牌公告,暂停买卖,表示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延迟刊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年度业绩公告。
鉴于房地产市场下行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多家上市房企推迟刊发 2021 年度报告,随着审计工作顺利推进,目前已有部分房企完成 2021 年度业绩报告发布,顺利复牌。
需要注意的是,6 月 2 日,佳兆业原首席财务官吴建新已辞任,罗婷婷接任首席财务官一职。在同一时期,上海佳兆业金融中心将出售给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价不超过 29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