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于近日印发《海曙区房屋征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的通知。 据《通知》,购房奖励和税收优惠方面,被征收人持房票在海曙区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宅、二手住宅及政府建设的安置房的,另给予房屋价值补偿部分6%的购房奖励。不过,要求是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海曙区内住宅总金额达到:房票票面金额、截止购买日利息加上购房奖励总金额的90%以上。
7.中山:商品住房售价调整间隔不少于3个月 调整幅度不得超过5%
7月4日,广东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一经申报,每次调整的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如需调低申报价格的,每次调降幅度不得超过上次销售价格的5%。
栏目主持:孙永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