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电 对于“欠债4000万元”案件终审败诉,李亚鹏14日晚间通过微博“一号立井”回应称,并未向对方借过钱。坚决尊重法院判决并积极努力履行。
据媒体报道,7月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李亚鹏“欠债4000万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判决,驳回李亚鹏及其哥哥李亚炜的上诉,维持原判。此前,李亚鹏等人在丽江开发房地产项目并与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产生纠纷,双方从2015年12月开始对簿公堂,该案件经过了6次庭审程序,其中包括一次再审程序和一次重审程序。
来源:微博截图
对此,李亚鹏在微博回应表示:一、做为一个公民,我坚决尊重法院判决并积极努力履行。
二、做为一个当事人,请允许我说明:我并未向对方借过钱,只是在项目公司生死存亡之际个人承担了公司给对方的承诺。
三、感谢对方在过去五年中给予我的涅槃烈火,让我得以更好的成长,他日相见,拱手作揖,泯笑江湖。
四、感谢一直以来支持和关爱我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