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正式退休问题。所谓正式退休,应该是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退休类别。比如,到达正常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即男性职工6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退休;从事特殊工种提前5--10年办理的退休;因病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所办理的退休。
再说正常退休问题。正常退休是自然有别于正式退休的,应是不附加任何特殊规定与特定要求的退休类别,比如,按照国务院文件规定的,男性职工60周岁,女性干部身份55周岁,女性工人50周岁时所办理的退休。正式退休类别中的两种提前退休形式,应该不属于正常退休的政策范畴。
附带说说提前退休问题。很清楚,提前退休是明显不同于,而且是根本区别于正常退休性质的,但提前退休却是自然而然,属于正式退休范畴之列的。而特殊工种办理的退休,以及因病经劳动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就是名正言顺的提前退休类别与形式。
至于在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所推出那些名目繁多的“内部退休”样式,那压根上不属于政策法律意义上的退休样式范畴,则另当别论,在此就不必赘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