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市公司中报
上市公司报告业绩,分为季,半年,年度报告.每3个季度报告一次,3月份(公告时间4月30日以前),6月份(半年,公告时间8月30日以前),9月份(10月30日以前)12月份(年度,第二年度的4月30日以前,不能晚于第二年度首季报表).
作为上市公众公司,上市公司必须在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向公众公开企业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现金流量,利润表)
2:如何看上市公司中报
中期报告正文包括:财务报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重大事件的说明、发行在外股票的变动和股权结构的变化、股东大会简介等。 在看财务报表时要注意:若公司持有其他企业50%(不含50%)以上权益的,公司应与其控股的企业编制合并报表。对应纳入合并范围而未进行合并报表处理的被控股企业应明确列示,并阐明原因。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应在本报告期内对相关事宜进行说明。在看财务报表附注时,我们应该注意对报告期内下列情况的说明: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或方法发生了变化;报告主体由于合并、分立等原因发生变化;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发生了重大变化,因而已经、正在或将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及负债类项目与上一会计年度末资产负债表对应各项目相比、损益表各项目与上年同期损益相同项目相比,发生异常变化以及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类项目发生的变化。 中期财务报告,除特别情况外,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凡是经审计的中期财务报告,应在表头下面注明。 在年报要求严格而详细地披露其整个年度的经营及变化情况基础上,中报只要求披露一些关键的情况是可行的。 一是因为在上年年报详细披露资产状况基础上,除非有资产重组或变卖等情况发生,半年的存量指标变化不应很大。而若有资产重组、变卖等情况发生,必须在中报的“重大事项”中披露。至于现金流量等流量指标,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应较为准确且有说服力。而有些行业的公司生产经营,由于季节性波动等因素,上半年经营情况并不能简单代表全年的一半。 二是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与利润分配表中变化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中报是要求披露的。这就避免了因中报不必披露资产负债表而对资产负债重大变化项目的隐瞒。 三是导致上市公司最大风险及可能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关键问题是关联交易、担保以及上市公司与控股公司的“三不分”等情况,而对这些关键问题,年报和中报都加强了详细披露的要求。若堵住了这些重大漏洞,上市公司应基本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首先,不应只看几个表面性的经营性指标了事,更要分析这些指标的变化及变化的原因。如,有的公司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并未增加甚至还减少,这说明该公司主营业务并没有好转,利润大幅增加是靠变卖资产、政府补贴等非持续性收益产生的。这种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值得怀疑。 其次,要仔细研读中报中“资产负债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和“重大事项”,以判断投资该公司股票是否有潜在的重大风险。如某公司中报披露的“重大事项”中披露了为其控股公司下属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且金额较大,而该控股公司下属企业已因不能持续经营,导致该上市公司要负连带还款责任而可能有重大损失。这个“损失”虽然报告期内没有实现,但今后很可能要出现。这是该上市公司隐含的重大风险。
3:上市公司中报主要看什么
全部要看,然后分析日后这家公司成长性如何
4:请问如何得到上市公司的年报和中报
年报和中报的公布是按照证监会的时间安排
,每年的1——
4月公布年报,4月公布一季报;
中报是7月份开始公布
5:上市公司年报、季报的披露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季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具体法律法规如下: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第二十条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拓展资料: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1]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公众公司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
参考资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6:上市公司季报披露时间
季报包括半年报披露时间是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也就是4月,7月,10月。
年报披露是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也就是每年4月底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