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消息,普邦股份(002663)因为存在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未及时披露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等五项信批违规,公司董事会被出具监管函。
经查,普邦股份存在下列违规事实如下:
未及时披露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
2018 年 1 月,公司子公司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蓝环保)与有关方共同出资设立沙雅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沙雅深蓝),其中深蓝环保出资 1,4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75%。2018 年 7 月 18 日,深蓝环保与深圳市海恩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沙雅深蓝 51%股权作价 3,200 万元转让。该项交易增加公司当年净利润 2,180.45 万元,占你公司 2017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4.36%,但公司未及时披露该事项。
未及时披露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2016 年 11 月,公司发布《重大项目中标公告》,披露中标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 PPP 项目,项目估算总约 33.2 亿元。2017 年4 月,公司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管理局签署项目正式合同,并于 2017 年 9 月启动项目开工建设,但公司未及时披露该项目的合同签署、开工建设等进展情况。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委托理财信息不准确
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 5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并在 2019 年度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 77.9 亿元,均已到期,期末余额为零。但是,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报告期内不存在委托理财,相关披露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商誉资产组信息披露不完整
公司 2019 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9.85 亿元,且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组成与前期相比发生了变化,但公司在 2019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未披露资产组变化的原因、前期和当期资产组组成情况等信息。
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
公司因部分工程项目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未按规定对合并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等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导致公司相关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