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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男子骑电单车导致妻子死亡,女方父母是否

更新时间:2021-02-07 14:59:06

  首先,男子不是故意伤害自己的妻子而导致死亡。题主已经说了,男子是骑车带着妻子,送妻子去上班的途中出了意外事故,导致妻子死亡。男子不存在故意犯罪,不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次,男子的妻子如果是独生女,不管《民法典》怎么规定,男子都有义务帮助妻子来赡养岳父母,因为妻子的死亡毕竟是男子不慎造成的,处于对妻子的愧疚感,都应该照顾妻子的父母。

  再次,不管《民法典》怎么规定,妻子因意外事故去世后,男子的岳父母有权利继承男子妻子的遗产。这是他们继承女儿的遗产,男子必须给岳父母。

  某广播节目中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个上门女婿,跟妻子已经离婚了,可是前妻在离婚之后丢下父母离家出走人间蒸发了。

  男子不忍心让年迈的岳父母天天伤心,就一直陪伴在岳父母身边,照顾着岳父母。岳父因病过世,剩下岳母一个人,男子继续坚持陪在身边。

  岳母过世时,男子无钱给岳母办丧事,被男子的行为感动了的村民们凑了几千元,帮其把岳母安葬了。

  一个已经离婚的女婿都能陪伴岳父母到百年,难道一个因为自己的失误失去的妻子的女婿就不能尽心尽意的赡养岳父母吗?

  不管这个男子能不能赡养岳父母,岳父母应该继承男子妻子的遗产,男子应该给岳父母,而且男子也应该主动给岳父母一点补偿,毕竟人家的女儿死在了他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