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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如何操作

更新时间:2021-10-04 12:20:29

  如何操作可转债交易

  可转债也和股票一样有相应的6位代码。沪市的可转债一般以100或110开头,深市的可转债一般以125或126开头,而可转债代码的后3位一般与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的后3位代码相同。例如, 招商银行(600036)发行的招行转债代码为110036。 投资者只要具有交易所基金账户,也可以像买卖股票一样买卖可转债。

  债转股如何操作

  1、可转债转股前的准备工作
(1)可转债要在转股期内才能转股。现在市场上交易的可转债转股期一般是在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为止。期间任何一个交易日都可转股。
(2)可转债转股不需任何费用,所以你的帐户没有必要为转股准备多余的资金。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可转债一般都有提前赎回条款。持有转债的投资者要对此密切关注,当公司发出赎回公告后,要及时转股或直接卖出可转债,否则可能遭受巨大损失。因为公司一般只按超过面值极小的幅度(一般不超过105元)赎回全部未转股的,而满足赎回条件的转债一般在130元以上,有的甚至高达200元以上!
(4)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申请转股最后得到的股份为整数股,当尾数不足1股时,公司将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兑付。兑付金额为小数点后的股数乘以转股价,比如剩余0.88股,转股价5元,则兑付金额为0.88*5=4.4元。2、可转债转股详细操作方法
沪深两市的可转债转股程序有很大的差别,具体如下。
上海市场(1)在证券交易页面,委托卖出,输入转股代码(注意不要输成转债代码,否则就成买卖交易了),再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不用填转股价,系统自动显示的是100元)。有的券商界面中,委托买入亦可。这是因为,只要你下面输入的是转股代码,则系统就默认为你要行使转股的权利。(2)券商柜台或电话转股,方法同上。
深圳市场(1)券商柜台转股(大多数券商要求只能到柜台转股)。需要带身份证和股东卡,到你开户地柜台填表申请转股。(2)有的券商支持网上转股,如银河证券,宏源证券等,方法:在证券交易页面,选择其他业务(各个券商界面可能会有所区别,有疑问可向您的券商咨询)中的转股回售,操作方式选择“可转债转股”,下面输入可转债代码(深市转债没有转股代码),再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3)有的券商支持电话转股如光大证券。操作流程:1买入,2卖出,3撤单,4债转股。按4债转股,输入可转债代码及数量即可。有关转股数量,各个券商的页面可能有所不同,有的是以“手”,而有的是以“张”为单位。1手=10张。即如果你有1000元面值的转债,有的券商要求你填数量1(手),有的则需要填10(张),这个要根据券商的界面自己实践。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无论是上海还是深圳,转股一旦下单成功不可撤单!
3、可转债转股前后的交易
可转债实行T+0交易,即当天买入的转债可当天卖出;当天买入的转债,当天就可在收市前转股(注意,由于券商的设置可能会显示可转股数量为0,这时照样输入要转股的数量一般是可以成功的)。转股后的当天晚上9点以后或第二天早上,转债消失,出现可转债的正股,并且股票第二天(T+1日)就可卖出。
可转债交易技巧:有的券商在你委托转股后,仍可继续卖出转债,当收市后若你的转债没有卖出或只是部分卖出,则剩余的仍可自动转股。

  可转债基金怎样操作

  个人判断目前可以进入或加仓,可转债市场正处于扩容上升期。老基金如兴业可转债,新基金最近有发的,比如富国可转债。但是,郑重提示可转债基金风险也很高,仅略次于股票基金。

  如何进行可转换投资

  转股程序及操作要点根据交易所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时,其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即可转换为该公司股票,转换的程序为: 1、可转换公司发行人的普通股股票上市后,可转换公司可随时转换成股票。 </P>
<P>2、申请转股。投资者转股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例如,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10500万人民币普通股票于2000年5月29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根据《可转换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上市规划》有关规定和《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该公司于1998年8月28日发行的20000元丝绸转债在此次发行的丝绸股份上市之日起,即可转换为该公司的股票。丝绸转债持有人到其转债所托管的证券营业部填写转股申请,代码为5301,无须填写新代码。丝绸转债持有人可将自己帐户内的丝绸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股票,但每次申请转股的丝绸转债面值数额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所转换的股份最小单位为一股。 </P>
<P>3、深交所接到报盘并确认其有效后,记减投资者的数额,同时记加投资者相应的股份数额。 </P>
<P>4、转股申请,不得撤单。 </P>
<P>5、如投资者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数额大于投资者实际拥有的可转换公司数额,交易所确认其最大的可转换股票部分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P>
<P>6、为方便投资者及时结算资金余款,对于不足转换一般的转债余额,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以兑付。 </P>
<P>7、转股申请时间。转股申请时间一般为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可转换到期日,但公司股票因送红股、增发新股、配股而调整转股价格公告暂停转股的时期除外。 </P>
<P>8、转换后的股份可于转股后的下一交易日上市交易。 </P>
<P>9、可转换公司转股的最小单位为一股。 </P>
<P>10、可转换公司在自愿申请转股期内,交易不停市。 </P>
<P>11、可转换公司上市交易期间,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数量少于30000万元时,深交所将立即予以公告,并于三个交易日后停止其交易。可转换公司在停止交易后、转换期结束前,持有人仍然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申请转股。 </P>
<P>12、发行人因增发新股、配股、分红派息而调整转股价格时,深交所将停止该可转换公司转股,停止转股的时间由发行人与交易所商定,最长不超过十五个交易日,同时深交所还依据公告信息对其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并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恢复转股。恢复转股后采用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的发行条件都有哪些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的条件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除了应当符合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1年的利息。
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除符合公开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2、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1年的利息;
3、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1年的利息,但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除外;
4、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金额。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与不得公开增发股票的条件相同)。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发行条件有哪些

  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除符合公开发行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的规定包括: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1年的利息;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1年的利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金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