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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信自由流通股本

更新时间:2021-11-14 08:06:18

  流通股本,既是可以买卖的股份;但是对于特定的持有人,例如高管、或者特定的投资机构、或者**持有的,对于其买卖有着各种各样的限制,如禁售期,特定机构转让等等,这些就是不能自由交易的流通股,而没有交易限制的流通股本,就是自由流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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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通股本在以往的指数计算中,只要是在交易所有权利进行场内流通的股票均算作流通股,这样无论是公司发起人、国有股还是战略投资者的股份,一旦获得流通权,就可以算作自由流通股。 但是最新公布的沪深300 指数编制方案中对自由流通股作出了定义:自由流通比例是指公司总股本中剔除以下基本不流通的股份后的股本比例: ①公司创建者、家族和高级管理者长期持有的股份; ②国有股;③战略投资者持股;④冻结股份;⑤受限的员工持股;⑥交叉持股等。 根据上述定义,国有股、发起人股等许多股份即使在获得流通权以后仍然不计入指数,这样在股改基本完成和新股发行全流通的背景下,这一规定对未来的指数计算将产生重大影响。 例如对宝钢股份(600019),在2008 年8 月19 日以后,目前宝钢集团持有的137.2 亿股股份(目前宝钢股份的流通股份为47.3 亿股)将全部可以上市流通,按照原来的计算方法,这部分股份将计入指数,但按照最新的自由流通股定义,这部分股份将不计入指数。再如中国银行(601988)在上市三年后,目前中央汇金持有的1713.25 亿股股份(目前中国银行的流通股份为43.31 亿股)将全部可以上市流通,按照原来的计算方法,这部分股份将计入指数,但按照最新的自由流通股定义,这部分股份将不计入指数。很显然,对于流通股的不同定义,在许多原来的国有股和法人股相继可以上市的情况下,对其在指数中的权重的影响极大[1]。 按照原有的处理方法,成份股控股股东的股份限售期到期后,其权重会有较大变化,而超级大盘股的控股股东的股份限售期到期后,其对指数的影响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最新的自由流通股定义将减小这种变化。 问题在于如果有权流通的国有股、创始人股在市场上抛售时是否对成份股的权重进行修正等没有明确的说法。此外指数编制方案对于交叉持股没有给出明确定义(按一般理解,是指上市公司之间的相互持股),因此很可能意味着今后中证指数公司对于部分股票在指数中的权重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短期不好,冲击很大,因为进入市场可以流通的股份多了,就不值钱了,这个跟一切商品属性一样的!比如鸡蛋,市场一下多很多鸡蛋可供出售,价格肯定会没那么坚挺!不过要特别注意的一点就是:这个“利空”是否被市场提前消化过了,比如正式出公告全流通之前股价已经大幅跌过了,那说明这个利空被提前消化了,反倒是个好事!因为利空出尽是利好!也就是说的最坏的事情都过去了

  总股本包括法人股,国家股,再轮下来才是可以交易的流通股,现在变成全流通的了,好坏都有,因为人家大股东的股份最多,那么,股价的高低对他影响最大,股票随随便便涨一点就不得了了,所以为了他大股东的利益,他或者是和他利益相关的人啦,机构啦,就理所当然的想把股价打上去啦,如果你正巧是在底部区进的,那么你就正好跟一把庄,省省力力的赚钱,对吧。

  但是,要记住,一旦大小非解禁后,股价必定会出现波动,特别是股东急着想出货套现的时候,肯定会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