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以“户”为单位承包。也就是说,如果户头上还有人,无所谓继承的问题——因为承包人还在。但是如果独立户的父母过世,意味着承包主体没了。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因为宅基地房属于去世人生前个人合法财产,可以继承;宅基地不属于个人,不能继承。通过继承方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只有在宅基地上有房的情况下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