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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转债转股价

更新时间:2021-12-08 21:43:22

  可转债就是公司发行的长期,在触及一定的发行时规定的条件时,当初的持有者可以选着是否将持有的转换为公司的股票的一种。

  举个例子:公司发行A,二十年期。发行的时候规定,在发行的第十年的第一个月开始至第十一年最后一个月,如果股票价格上升到某一个基准的10%,那么允许持有者按发行时规定的转换比例将转换为公司股票。那么这个A就叫做可转债。

  简单地以可转换公司债说明,A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言明债权人(即投资人)于持有一段时间(这叫闭锁期)之后,可以持向A公司换取A公司的股票。债权人摇身一变,变成股东身份的所有权人。而换股比例的计算,即以面额除以某一特定转换价格。例如面额100000元,除以转换价格50元,即可换取股票2000股,合20手。

  如果A公司股票市价以来到60元,投资人一定乐于去转换,因为换股成本为转换价格50元,所以换到股票后立即以市价60元抛售,每股可赚10元,总共可赚到20000元。这种情形,我们称为具有转换价值。这种可转债,称为价内可转债。

  反之,如果A公司股票市价以跌到40元,投资人一定不愿意去转换,因为换股成本为转换价格50元,如果真想持有该公司股票,应该直接去市场上以40元价购,不应该以50元成本价格转换取得。这种情形,我们称为不具有转换价值。这种可转债,称为价外可转债。

  可转换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

  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比例是指一定面额可转换可转换成普通股票的股数。用公式表示为:转换比例=可转换面值╱转换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