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北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淮北市中心支行、淮北市银保监分局发布《关于淮北市购房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淮住建104号》。
《意见》称,为支持满足刚性住房需求,鼓励引导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力促进商品住房市场销售,有效降低非住宅商品房库存,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淮北市政府同意,结合该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该市、外地居民或者企业在淮北市城区购房的,享受财政奖励、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和开发企业补贴。
其中,个人或家庭购买家庭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600元/平方米奖励。个人、家庭或者企业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的,给予150元/平方米奖励。
在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方面,《意见》称,金融机构提供充足的信贷额度,优先满足房展会期间购房人的按揭贷款需求,资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一般5个工作日即可放款。降低借款人资金成本,房展会期间首付比例最低降至20%;执行利率优惠政策,首套房贷款年利率最低可降至5.1%;提前还款0违约金。
房企补贴方面,rfr《意见》提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的基础上,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或家庭,提供总房款减免3%-5%的优惠。参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优惠信息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