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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因疫情缓缴了2020年社保费,需要补

更新时间:2021-03-21 18:33:27

  本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用是全部由本人承担的,本人如果不想缴纳那就可以不用缴纳,如果本人愿意缴纳那就继续缴纳。对于国家社保部门来说,将来到达退休年龄时,只计算缴纳人的社保期限和总金额。如果总的社保缴纳期限没有满15年,那么仍然不能办理退休手续,也不能领取养老金。即使抵达了15年,如果当初缴纳的社保费用少,那么按照国家的养老金计算公式,可能领取的是比较低的养老金。

  但是从2018年开始,如果社保在当年没有缴纳,那么事后人社部门是不给予所谓的补缴机会,错过去也就错过去了。但是2020年因为疫情的特殊性,所以国家给予了补缴机会,目前的政策是在2021年底之前可以补缴2020年度的社保。错过2021年的补缴机会,未来也不能再继续补缴了。

  所以总体而言,灵活就业人员,只是在2012年年度缓缴了社保,国家给予了缓缴之后的补缴措施,并没有进行垫缴或者其他的扶助措施。如果在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赚取了更多的钱,还是赶快去补缴吧。多一年的缴费记录,其实对未来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即使是按照60%的缴费基数去缴纳也是划算的。

  在补缴的过程中,它是不会收取任何滞纳金的费用。但是两年合并在一起缴纳,有可能费用还是比较大的。因为一年大概就是接近于七八千块钱,甚至有些地区是1万多块钱,两年加在一起超过了15,000元,也就是你的缴费总额会达到15,000元到2万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