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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调整住房限购范围:除特定区域外暂停住房限购政策

更新时间:2022-07-04 09:44:04

  7月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东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除上述调整外,居民家庭购买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购房资格核验按原政策标准执行。

  《通知》明确,除限购区域外,东莞市其他区域暂停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居民家庭购买非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核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政策解读中指出:“东莞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因城施策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特别是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期间,连续出台‘莞九条’‘莞六条’‘莞八条’等‘组合拳’措施,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有效遏制了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缓解了商品住房供需矛盾,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调控目标。近期,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房地产新的发展模式,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在前期已出台部分优化措施的基础上,借鉴省内外部分限购城市经验做法,加强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实施区域差异化限购新举措。”

  《通知》进一步明确,东莞市住房限购政策将视市场供需变化适时动态调整,确保房地产市场在合理区间内运行。同时,东莞将继续实行住房限售政策,在通知施行之后网签的商品住房,无论位于限购区域还是非限购区域,均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进行交易转让。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出,此次限购政策的优化调整,将有利于向中心城区和核心区域以外疏导住房需求,也有利于更好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对合理购房信贷需求的支持力度。《通知》要求,商业银行要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本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合理增加房地产信贷投放额度,提高审批效率,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