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地摊经济主要是为了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是稳就业的重要举措。至于应不应该收摊位费,个人认为应该区别对待,尤其是失业人员摆摊应尽量减免。
收取摊位费很简单,那么这笔钱会用到哪里是一个问题,一不小心就会成为新的负担,或者成为一些人的福利,必须要特别慎重。
摊位费可以理解为占用公共场所的租赁费用,以及卫生费用。但是后疫情时代,解决失业人群的就业问题更重要,而城市管理人员也好,环卫工人也好,都有工资收入,因此只要摊主能维持好卫生,不严重影响交通,直接免除摊位费更加合理。
如果一定要收,那么就应该建立统一的标准,避免有人超额收取,并且收取的费用要清晰透明,去向要公布。个人认为如果长期固定在一个位置摆摊,那么可以定下100元一个月,这样有30个摊位就够一位环卫工人的工资。
说到区别对待,可以每天固定时间专人巡逻,维护秩序的同时,对一些卫生条件不好的摊位加收卫生费用。
既然是为了解决就业,多收了失业人群会有很大意见,即便收也没有多少钱,收就不如不收。但是秩序还是要维护,卫生一定要管理好,这一点可以跟摆摊人员签署协议,每个人都负责自己的位置,收工的时候仔细打扫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