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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信债转股账目

更新时间:2021-07-05 13:48:20

  债转股如何操作

   1、可转债转股前的准备工作
(1)可转债要在转股期内才能转股。现在市场上交易的可转债转股期一般是在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为止。期间任何一个交易日都可转股。
(2)可转债转股不需任何费用,所以你的帐户没有必要为转股准备多余的资金。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可转债一般都有提前赎回条款。持有转债的投资者要对此密切关注,当公司发出赎回公告后,要及时转股或直接卖出可转债,否则可能遭受巨大损失。因为公司一般只按超过面值极小的幅度(一般不超过105元)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债券,而满足赎回条件的转债一般在130元以上,有的甚至高达200元以上!
(4)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申请转股最后得到的股份为整数股,当尾数不足1股时,公司将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兑付金额为小数点后的股数乘以转股价,比如剩余0.88股,转股价5元,则兑付金额为0.88*5=4.4元。2、可转债转股详细操作方法
沪深两市的可转债转股程序有很大的差别,具体如下。
上海市场(1)在证券交易页面,委托卖出,输入转股代码(注意不要输成转债代码,否则就成买卖交易了),再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不用填转股价,系统自动显示的是100元)。有的券商界面中,委托买入亦可。这是因为,只要你下面输入的是转股代码,则系统就默认为你要行使转股的权利。(2)券商柜台或电话转股,方法同上。
深圳市场(1)券商柜台转股(大多数券商要求只能到柜台转股)。需要带身份证和股东卡,到你开户地柜台填表申请转股。(2)有的券商支持网上转股,如银河证券,宏源证券等,方法:在证券交易页面,选择其他业务(各个券商界面可能会有所区别,有疑问可向您的券商咨询)中的转股回售,操作方式选择“可转债转股”,下面输入可转债代码(深市转债没有转股代码),再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3)有的券商支持电话转股如光大证券。操作流程:1买入,2卖出,3撤单,4债转股。按4债转股,输入可转债代码及数量即可。有关转股数量,各个券商的页面可能有所不同,有的是以“手”,而有的是以“张”为单位。1手=10张。即如果你有1000元面值的转债,有的券商要求你填数量1(手),有的则需要填10(张),这个要根据券商的界面自己实践。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无论是上海还是深圳,转股一旦下单成功不可撤单!
3、可转债转股前后的交易
可转债实行T+0交易,即当天买入的转债可当天卖出;当天买入的转债,当天就可在收市前转股(注意,由于券商的设置可能会显示可转股数量为0,这时照样输入要转股的数量一般是可以成功的)。转股后的当天晚上9点以后或第二天早上,转债消失,出现可转债的正股,并且股票第二天(T+1日)就可卖出。
可转债交易技巧:有的券商在你委托转股后,仍可继续卖出转债,当收市后若你的转债没有卖出或只是部分卖出,则剩余的仍可自动转股。 企业实施债转股会计分录

   一债转股企业的选择及方式
债转股即债权转股权,就是指国家通过财政拨款注资组建专业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投资主体,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承购将原国有商业银行对国有企业的贷款转化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国家开发银行对企业的股权,这样,原来银行与国有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原来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的阶级性持股股东。债转股涉及国有商业银行、国有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三方面利益,是化解银行不良资产风险,提高银行资产质量,改善国有企业负债结构的重要措施。
1.债转股操作时一定要遵循市场经济原则,慎重选择债转的适用对象,防止国有企业一哄而起,逃避银行债务和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
2.债转股的对象应选择那些涉及国家经济命脉,在国家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具有股份制改造前途的,贷款占资产量50%以上,其中逾期贷款超过贷款总额30%以上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这些国有企业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一是产品适销对路,质量符合要求,有市场竞争能力。二是工艺装备为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生产符合要求。三是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债权债务清楚,财务行为规范。四是企业领导班子强,董事长、总经理善于管理。五是转换经营机制的方案符合现代企业制度。
3.债转股有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直接方式是指银行直接将不良债权转化为对国有企业的股权。但因为受银行资产流动性强和金融企业管理(银行业务经营必须与投资、证券业务分离,资产市场与货币市场分离)的政策的制约,直接方式在我国行不通。我国采用了国际上较为流行的间接方式,即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投资主体,将有关商业银行的原不良信贷资产管理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实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国有企业的阶段性持股,最终通过有效退出机制,收回资金。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金融创新,它的成功设立和顺利运作,对于化解不良债权债务将起到积极的作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折价转让、估价转让或整体划拨等接收方式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然后通过一系列的资产运作和技术处理,包括资产证券化、资产的置换、债权转股权等,使不良资产的潜在价值得以实现,甚至实现不良资产的增值,通过债转股这种方式,将银行的现实短期信贷行为转化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潜在的长期投资行为,将银行现实的短期信贷风险转化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潜在的长期投资风险,这种转化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银行的风险但加大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风险,实际上风险是被转移而未被化解,如果国有企业债转股后仍走不出困境,债务不外是左边的口袋换到右边的口袋。
二债转股的会计处理原则和处理方法
债转股政策的实施,要求有相关的会计处理原则和处理方法与之配套。债转股会计处理原则和处理方法的正确确认,对债转股的实施,股权的确认,利润的分配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债转股的会计处理原则。
(1)合法性原则。实施债转股,不仅是渡过财务危机的经济行为,更重要的是维护债权人和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国有企业在债转股运作中,除了自身发展外,应兼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家利益。
(2)客观性原则。企业在申请债转股和进行债转股过程中,对所提供的财务报告,会计核算资料必须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准确。不得提供虚假的歪曲的会计信息。
(3)及时性原则。一是国有企业应及时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供必须的会计信息;二是国有企业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自己达成协议,从新的出发点发展企业。
2.债转股的会计处理方法。债转股基本运作方式是先由银行将其债权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经过资本市场操作处理债权转为股权,阶段性持股后,再通过上市,转让和企业回购等方式使企业资产得以变现,解决最终退出问题。所以在债转股运作中的会计处理上,应着重解决债转股转让价格的确定以及三个阶段的会计方法的选择。
(1)债转股转让价格的确定。财政部1988年6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债权转股权时,债权人应将享有的债务企业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长期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债务企业一般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其公允价值的确定有所不同。
债务企业为上市公司的,准则明确规定:如债务人为股票公开上市公司,债权人因放弃股债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是按评估价或双方协议的公允价值。(2)债转股三个阶段的会计处理方法。债转股的运作过程分为三个阶段:重组日为第一阶段;债转股后企业为第二阶段;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阶段性持股后退出企业是第三阶段。
一是债转股实现日的会计处理。当债务人为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份额确认为股本;当债务人为非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与实收资本(股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例1:A资产管理公司从B银行收购对C上市公司三年期贷款1,000,000元,年利率10%,本息合计为1,300,000元。经A公司与C公司协商同意将此债权转变为A对C的投资,债转股后,A持有C股票100,000股,每股市价目10元,票面价值1元。试作出C公司在债转股实现日的会计处理。
计算债务重组收益
债务帐面价值1,300,000
减:股票市价1,000,000
债务重组收益300,000
计算资本公积
股票市价1,000,000
减:股本100,000
资本公积900,000
有关会计分录
借:长期借款1,300,000
贷:股本100,000
资本公积900,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300,000
二是债转股实现后企业运作阶段的会计处理。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债转股后企业维持正常持续经营,其会计业务核算按一般业务处理。在这个过程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参与国有企业的经营的决策,但不干预其日常运作,因而其会计处理与一般经营周期相似。在年终分发股利或分红时,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一般投资人处理。
三是金融公司阶段性持股后退出国有企业时的会计处理。由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只是解决银企不良债权债务关系,中介的性质决定了对其企业的持股只是阶段性的持股,实现持股目标收回资金后必须退出企业。这分为两种情况来处理,一种是企业摆脱困境,实现盈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达到收回投资目的,不良债权转化成功,则可以转让股权,退出企业;另一种是企业经营失败,最终导致企业清算破产。前一种情况有两种方式:一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股权出售给其他公司,此时债务企业的会计处理应为:若为上市公司,无需作处理;若为非上市公司,应在减少“实收资本——资产管理公司”股票份额的同时,增加等额的“实收资本——**公司”的股票份额;二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将股权出售给其他企业,而是直接出售给债务企业,这种情况下,债务企业的会计信息应同时反映货币资金的减少和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对后一种情况,只能适用于破产清算会计,实际上是把企业破产时间延后,债转股时的潜在风险还是转化成为实际的投资损失。 债转股中签后如何缴款

   债转股中签后缴款,和新股申购中签后缴款一样的,只要在缴款日的16点之前,股票账户里有足够的可用资金即可,盘后系统会自动扣款。 和之信集团签了债转股合同没盖章有效吗?

   答:和之信集团签了债转股合同没盖事实应该没有效。 如何申购可转债

   您好,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购可转债:
1、配债(面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深交所配债—通过我司任意自助委托方式的股票“买入”菜单操作,输入配债申购代码、申购价格(100元/张)及申购数量;
(2)上交所配债—通过我司任意自助委托方式的股票“卖出”菜单操作,输入配债申购代码、申购价格(100元/张)及申购数量。
2、发债(面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我司任意自助委托方式的股票“买入”菜单操作,输入发债申购代码、申购价格(100元/张)及申购数量。
 
温馨提示:
(1)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须在T日申购时缴纳足额资金;参与发债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如中签,需在T+2日 16:00前备足资金缴款。
(2)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什么是转债转股请简单点解释下

   在理性投资深入人心之际,真正决定转债转股速度的还是上市公司的业绩,以及转债持有人对公司前景的预期什么决定转债转股速度
近日,在去年先后进入转股期的雅戈转债(100177)、阳光转债(100220)、民生转债(100016)等分别公布了各自截至2003年12月31日的转股情况。
雅戈转债截止2003年12月31日收市,有13.30万元“雅戈转债”转股,约占其发行额的0.01%。资料显示,该转债的存续期为3年,转股期为2003年10月3日到2006年4月3日,2003年的转股期约占整个转股期的9.791%。
存续期同样为3年的阳光转债截止2003年12月31日收盘,有15815.8万元阳光转债转股,转股比例为19.06%,而该转债的转股期为2003年4月18日至2005年4月18日,2003年的转股期约占整个转股期的34.759%。
而存续期为5年的民生转债的转股期为2003年8月27日至2008年2月27日,去年转股期占其整个转股期的比例约为7.664%。截止去年12月31日,已有20.29亿元的民生转债转股,占民生转债发行量的50.73%。
如果将每只转债已转股比例与其已过去的转股期占整个转股期的比例相比较,来作为衡量转债转股速度指标的话,三只转债的转股速度存在着巨大差距:很显然,雅戈转债的转股速度最慢,9.791%的转股期过去了,只有0.01%的转债转了股;阳光转债在34.76%的转股期内,有19.06%的转债完成转股;而50.73%民生转债则在7.664%的转股期内顺利地转为股票。那么,是什么因素决定了转债转股速度的快慢呢
事实上,在价值投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的市场环境下,影响转债转股速度的因素非常复杂,各公司转债条款以及进入转股期后的相应的转债价格、股价、公司业绩等,都决定着公司转债的转股速度。
分析显示,股价走势直接影响着转债的转股速度。雅戈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为9.68元/股,去年9月21日因派现而调整为9.48元/股,而去年雅戈尔的股价自进入转股期后,一直在9.48元以下运行,这就是该公司转债转股期已经过去约10%、而转股数量却很少的根本原因。
民生银行则不同。该公司股价自去年8月27日后持续走高,年底的收盘价(9.45元/股)高出其去年4月7日调整后的转股价(7.73元/股)22.25%(其初始转股价为10.11元/股;因派现和转送股票而向下调整)。在此趋势下,转债投资者越早转股,就越能得到因股价上涨带来的收益;而且,其对应的股票价格走势预期越高,转股的积极性就越高———这就是50.73%的民生转债在7.664%的转股期内完成转股的重要原因。
事实上,实现转股的民生转债持有人的选择是正确的。今年以来,民生银行股价的持续走高,已经给他们带来了良好的回报。
向下调整股价,利于促进转股,但公司则须付出股本快速扩张的代价,阳光转债是最好的案例。由于江苏阳光股价去年进入转股期后持续下跌,以至于2002年11月7日至12月19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的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当期转股价(11.41元/股),该公司2002年12月20日根据条款实行向下特别修正2.28元/股为9.13元,尤其是2003年7月7日因派现和转增股票并进一步向下调整为7.59元/股后,阳光转债的转股速度才得以提速,但去年34.759%的转股期内只有19.06%的转债完成转股。
不过,在2003年理性投资理念深入人心的条件下,真正决定转债转股速度的,还是上市公司的业绩,以及转债持有人对相关公司前景的预期。
比如,民生银行前3季度业绩大幅上升,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分别达到81.33亿元和10.5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4.75%和59.70%,正是转债投资者对民生银行业绩和前景的认可,促进了民生转债转股的提速。
分析显示,进入转股期后,各公司转债价格的走势与其股票价格的走势,有着较大的关联性,而转债的价格略强于股价。阳光转债去年转股期开始日至年底下跌幅度为9.28%;而同期江苏阳光股价下跌10.96%;民生银行的股价和转债则分别上涨5.90%和6.12%;而雅戈转债和股票价格则分别上涨0.4%和2.43%。这显示了市场对转债的青睐。不过,如果相关公司(尤其是存续期较短的转债发行公司)不能实现实实在在的业绩增长,转债无法如期全部转股可能性也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