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场外和融资融券有什么区别
资金门槛:融资融券最低开户要求是50万元,即投资者自有资金要达到50万元以上,才可以操作。股票则相对很小,一般5000元以上即可操作。
资金成本:融资融券相对便宜,年成本10%左右。股票则相对较高,一般根据交易量收取,交易频繁的话,手续费会高一些。
适用范围:目前融资融券只适用股票,而且对交易对象也有限制,股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只能买卖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的股票等。股票则适用范围很宽。
风险与收益:融资融券风险较小,首先通过持有股票进行融资放大,然后通过融资保证金比例进一步放大,最大2.8倍。而股票风险相对大一些:根据保证金进行融资放大,一般比例为5倍,最高可至10倍。收益也是相对放大。
2:股票融资什么意思
把大家的钱放到一起然后去做一只股票。
3:股票融资与融资融券有什么区别
就是一个赊钱,一个赊股票,都要还的。
4:股票融资是什么意思
股票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直接融资。
再融资对上市公司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我国证券市场的再融资功能越来越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融资方式单一
以股权融资为主。上市公司对股权融资有着极强的偏好。在1998年以前,配股是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惟一方式,2000年以来,增 发成为上市公司对再融资方式的另一选择;2001年开始,可转债融资成为上市公司追捧的对象。我国上市公司在选择再融资方式时所考虑主要是融资的难易程 度、门槛高低以及融资额大小等因素,就目前而言,股权融资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首选。我国股权结构比较特殊,不流通的法人股占6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 股权融资对改善股权结构确实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单一的股权融资并没有考虑到企业在资本结构方面的差异,不符合财务管理关于最优资金结构的融资原则。有 人对 1997年深市配股公司进行研究,发现其平均资产负债率为43.29%,对此类公司继续进行股权融资使得企业的资本结构更趋于不合理。
二是融资金额超过实际需求
从理论上说,投资需求与融资手段是一种辨证的关系,只有投资的必要性和融资的可能性相结合,才能产生较好的投资效果。 然而,大多数上市公司通常按照政策所规定的上限进行再融资,而不是根据投资需求来测定融资额。上市公司把能筹集到尽可能多的资金作为选择再融资方式及制订 发行方案的重要目标,其融资金额往往超过实际资金需求,从而造成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及其他一些问题。
三是融资投向具有盲目性和不确定性
长期以来,上市公司普遍不注重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致使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频繁,投资项目的收益低下,拼 凑项目圈钱的迹象十分明显。不少上市公司对投资项目缺乏充分研究,募集资金到位后不能按计划投入,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资金闲置,有些不得不变更募资投向。据 统计,以2000年上半年上市、增发以及配股的公司为样本,至2000年底,在平均经历了半年以上的时间后,平均只投出了所募资金的46.15%,而从招 股说明书中可以看出,多数企业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在半年、一年左右,不少企业于是将资金购买国债,或存于银行,或参与新股配售,有相当多的企业因为要进行再 融资,才不得不将前次募集资金“突击”使用完毕。由于不能按计划完成募资投入,为寻求中短期回报,上市公司纷纷展开委托理财业务。如此往复,上市公司通过 再融资不但没有促进企业的正常发展,反而造成了资金使用偏离融资目的和低效使用等问题。
四是股利分配政策制订随意
无论是2001年度以前的轻分配现象,还是2001年度少部分公司所进行的大比例分红,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 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制订的随意性。上市公司并没有制定一个既保证企业正常发展又能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的股利政策,管理层推出股利分配方案的随意性较强。 股利政策制订没能结合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广大公众投资者也没能通过股利分配获得较高的股息回报。
五是融资效率低下。
近年来,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后效益下降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最严重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在2000年进行配股及增发新股的 34家公司中,有26家在融资前后的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其中有13家配股公司2000年净利润大大低于上一年净利润,收益率提高的公司仅有8家,约占 总调查数的四分之一。2001年度年报显示,在2000年及2001年初实施配股或增发的公司中,有30家公司发布亏损年报或预亏公告。上市公司融资效率 低下,业绩滑波,使得投资者的投资意愿逐步减弱。这一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对上市公司本身及证券市场的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
上述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基本的原因有:
一是股权融资的实际资金成本较低。
融资方式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融资成本的制约。股权融资的实际成本即为股利回报,对企业而言,股利为企业 实际需要支付的资金成本。而我国证券市场在股利分配上长期存在重股票股利,轻股利的情况。在我国,由于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由大股东选出的董事 会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成为管理层可以随意调控的砝码,因此外部股权融资的实际成本成为公司管理层可以控制的成本,相对于融资的利息回报的硬约束,上市 公司的管理层更愿意选择股利分配的软约束。这正是造成我国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方式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是企业市场尚不成熟。企业市场的不成熟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法规滞后。目前发行的主要法规是1993年制订的《企业管 理条例》,条例中规定企业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由于此规定,企业的利率即使按政策的高限发行,由于企业 尚需交纳利息税,其实际收益也与国债相差无几,与国债的低风险相比,企业的收益对投资者无吸引力。二是企业上市的规模小。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的企业仅有10只,发债主体仅为六家特大型国有企业,还有许多发行的企业未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流通性不高。基于以上两方面的原因, 就安全性、流通性、收益性三方面综合而言,投资者并不看好企业,使得这种在西方国家最重要的一种融资方式在目前中国的证券市场上尚处于襁褓之中。因 此,上市公司只能更多地选择增发、配股等股权融资方式。
三是特殊的股权结构。
统计数据显示,2001年底公众投资者的流通股所占的股权比重仅为34%左右,而国家股却占到47%的比重,其他非流通股份 占到19%的比重。从总体上看,国有股东在上市公司中处于绝对控股的地位,即使个别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东只是处于相对控股地位,但由于公众投资者非常分散, 致使在人数上占绝大多数的公众投资者也难以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公众投资者无法真正参与决策。在此情况下,管理层的决策并不代表大多数流通股东的权 益,很大程度上只代表少数大股东的利益。由于再融资的溢价发行,通过融资老股东权益增长很快,对新股东而言是权益的摊薄。由于大股东通过股权融资可以获得 额外的权益增长,因此拥有决策权的大股东进行股权融资的意愿极强。再者,部分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利用自己的控股地位在再融资后很快推出大比例分红方案, 按照其所占股权比例取走的分红的大部分。
四是政策的导向作用。
在核准制下,再融资条件更加严格,审核时间加长,上市公司希望一次筹集到尽可能多的。随着2001年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 颁布,许多上市公司纷纷推出增发方案,掀起增发热潮。下半年由于市场原因,增发的核准难度加大,许多公司又转而采用配股及可转债方式;当年可转债发行办法 出台以及监管部门对券商实行通道限制制度,可转债不占通道且不受融资间隔不低于一个会计年度的限制,使得众多公司在下半年推出可转债融资方式。2001 年3月颁布的《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管理办法》中将上市公司分红派息作为再融资时的重点关注事项,当年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上市公 司新股发行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也提出应当关注公司上市以来最近三年历次分红派息情况,特别是分红占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以及董事会对于不分配所陈述的 理由,因此大多数上市公司从2001年度开始大范围进行分红。这些情况说明,政策规定对再融资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5:场外和融资融券有什么区别?
一个门槛低可以少少本金融很多钱,利息很高,一个融资不多,利息正常。
有点类似网贷平台和银行贷款的区别。
6:场外和融资融券有什么区别
具体如下:
(1)比例不同,场外股票资金比例远高于券商的两融,券商的两融一般控制在1:2之内,而场外股票资金高者可达1:5,甚至1:10,高则风险更大。
(2)受法律保护程度不同,券商的两融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用资方权益受上述法律法规保护,而场外股票无专门的法律法规,本质上属于民间借贷,仅受一般民间借贷法律法规保护,保护程度有限。
(3)方不同,券商两融的方是券商本身,有相应的管理规范,而场外股票的方良莠不齐,信誉难以保证,用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没有安全保障。
(4)对用资方的甄选不同,券商的两融有明确的准入门槛,除了设置50万元的准入门槛之外,还会对用资方的学历、家庭、年收入、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经验、股票账户资产等指标进行适当性评估及后续风险评估,通过评估后方可进入或续约,但场外股票,只要用资方能提供足够的资金作保证金即可参与,其风险控制手段只有一条“平仓机制”,对风险承受能力低的投资者缺乏甄别、劝退的手段和意识。
(5)股票交易使用的账户、系统不同,券商的两融为用资方实名开立专门用于两融的信用账户,并为其提供专用于两融交易的交易系统,而场外股票,方为用资方提供的账户为他人名义或为其账户下设立的子账户,其用于交易的系统外接在券商提供的端口之上。相比而言,账户非实名开立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账户资产权属不清,而将交易系统外接于券商端口上,如恒生HOMS系统,运营维护由方、券商之外的第三人维护,稳定性与保密性均难以保障。
(6)投资标的范围不同,券商的两融有沪深交易所明确规定的融资融券标的范围,一般倾向于流通市值大、股价波动小、未被交易所采取特别处理措施的股票,而场外股票没有统一的投资范围限制,只有部分出资方处于控制风险的考虑,会对用资方投资ST等股票做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