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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换股价格调整,可交换债换股对股价有影响吗?

更新时间:2021-12-03 17:36:30

  可交换公司,简称可交换债、可交债,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属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可交换债兼具债性与股性。换股价格溢价率越高,换股可能性越小,股性越弱;票面利率越高,债性越强,即为偏债型可交换债。反之则为偏股型可交换债。通过不同的条款设计,可交换债可广泛应用于融资、减持、股权调整、并购换股、市值管理等业务领域。所以,可交换债对股价有那些影响,具体还要看条款的设计主要偏向于那个领域。

  1、“可交换债”,并不是“可转换”,二者名字相似,但却是完全不同的证券品种,差别很大。2、“可交换债”可以理解为:以股东手中持有的股票为抵押发行的。当股价下跌,相当于抵押品价值不足了,当然要追加股份,或者是将赎回。这与可转债修正转股价格,是有区别的,后者是在股价下跌并低于转股价格时,向下修正转股价,以诱使投资人实施转股。简单说,可转债不是类似“可交换债”的股票抵押,不需要也无法“追加股份”,而是通过降低转股价来诱使投资人实施转股。顺便说一句,由于“可交换”没有解决抵押品优先受偿的问题(比如用于抵押的股票无法对抗司法判决),自证监会推出该品种后,国内(不包括)尚无一家实际发行。

  可交换公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 可交换一般发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间,即母公司发行可转换,在转换期间,转换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母公司发行前,需要将其持有上市子公司股票到指定机构冻结,作为可交换的抵押品。可交换的条款设计与可转非常相似,发行要素通常也有:票面价格、利率、换股比例、发行期限、可回售条款、可赎回条款等。 可转换和可交换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嵌入了看涨期权、修正转股期权、赎回期权、回售期权后形成的复杂衍生产品,可交换发行征求意见稿也指出可交换主要条款参照可转债发行条款执行,其中对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回售条款等设计和可转债相应条块设计没有实质性区别。

  比如规定转股价格10块,而该可转换的票面金额是100块(基本上票面金额都是100),那么在可以转股的时候,一张就可以转成10股股票了读fa xing

  首先,转股操作必须在该可转债发债公告约定的转股期内的交易日进行,转股时间与股票和的交易时间相同。其次,投资者必须通过托管该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各证券公司会提供各自的服务(如网上交易、自助委托或人工受理等),将投资者的转股申报发给交易所处理。投资者在委托转股时应输入:(1)证券代码:拟转股的可转债代码;(2)委托数量:拟转为股票的可转债数量,以“张”为单位。当日买入可转债可以当日转股, 所转股份于T+1日到投资者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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