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按照现在转股价进行转股,为5元,一张可转债(简称CB)转股数为150/5=30股;你可以转3000股,对应的市值为3000*3=9000元。如果你的CB市值大于9000元,你转股就亏了。分析完毕,给点分吧。写了这么多
1)在证券交易页面,委托卖出,输入转股代码(注意不要输成转债代码,否则就成买卖交易了),再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不用填转股价,系统自动显示的是100元)。有的券商界面中,委托买入亦可。只要你下面输入的是转股代码,则系统就默认为你要行使转股的权利。
网上转股:在证券交易页面,选择其他委托(各个券商界面可能会有所区别,有疑问可向您的券商咨询)中的转股回售,操作方式选择可转债转股,下面可以输转股代码,也可输入可转债代码,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同上海市场,选择其他业务转股,但这时只能输可转债代码。
首先,转股操作必须在该可转债发债公告约定的转股期内的交易日进行,转股时间与股票和的交易时间相同。
其次,投资者必须通过托管该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各证券公司会提供各自的服务(如网上交易、自助委托或人工受理等),将投资者的转股申报发给交易所处理。
在弹出的窗口中双击你要转股的, 也可以在弹出的窗口--证券代码--栏中输入‘转股代码’。注意是转股代码,跟股票代码与转债的代码都不同。
如果是要转股,刚要在--委托类形--的下拉菜单中选择--可转债转股-- 输入转股的数量,点击--转股--就OK了!
债转股坚持“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自主协商”的市场化方向,形成几个市场主体间自主决策,风险自担,收益自享的相互关系。
“不强制”指的是,各级及所属部门不干预债转股市场主体具体事务,不得确定具体转股企业,不得强行要求银行开展债转股,不得指定转股债权,不得干预债转股定价和条件设定,不得妨碍转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干预债转股企业日常经营。
华泰证券判断,未来债转股的规模不大,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渐扩大规模,转股主体将以资产负债率高的大中型国企为主。
《指导意见》将实施方式确定为“先售后转”,即银行不直接转股,而是先将债权转让给实施机构,再由实施机构转股并持股经营。这也是近期部分案例所采用的方式,可避免银行自持股份所带来的风险集聚、资本消耗过大等问题,并且均在现有法律和监管体系下完成,不用修改法律法规。
国泰君安研究称,对于银行来说,这样可实现风险隔离,但其缺点是若转让给外部实施机构时,折扣可能较大,银行会确认较大的损失,账面上与将不良资产转让给AMC类似,且不能分享后续的转股后的收益。但如果转让给银行自己旗下的子公司,则能避免上述问题,因此会提升银行的积极性,预计会成为银行债转股的主流模式。
《指导意见》指出,禁止将下列情形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转股债权范围以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为主,适当考虑其他类型债权。转股债权质量类型由债权人、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
华泰证券称,对于债转股的规模,预计未来的规模不大,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渐扩大规模。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以及对规则的制定、政策的完善都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三方想撮合成一个大家都接受的转股价格也并非易事。
华泰证券判断,对于转股主体,将以资产负债率高的大中型国企为主。对于转股企业,《意见》明确了“三个鼓励”: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降低债务成本,摊薄收益。一般可转债转股数量跟总股本比都很小,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不大,所以可转债转股对股价影响也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