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两家金融控股公司日前获批设立。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已于日前批准了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许可。这是前期关于金控公司一系列制度安排的落地,标志着金控公司进入持牌合规经营的新阶段。
金融控股公司一般指的是控股或者实际控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我国一些大型金融机构开展跨业投资,形成了金融集团,还有部分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了多家多类金融机构,成为事实上的金融控股公司。
国际金融危机期间的经验显示,监管完善、稳健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有利于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金融稳定器的作用。就我国而言,近年来少数金融控股集团野蛮生长引发风险,原因是缺乏统一、全面、有效的制度安排和监管。
2020年以来,为补齐制度短板,《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等陆续发布。2021年,人民银行先后受理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请。
首批金融控股公司的获批设立,
有利于推动非金融企业有效隔离金融与实业,防范风险交叉传染,实现金融股权集中统一管理,有利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在持牌规范发展的前提下,金融控股公司也将进入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