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证监会、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通知》。澎湃新闻注意到,《通知》中提到,鼓励大股东、董监高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积极通过增持股票的方式稳定股价。
具体而言,《通知》指出,要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回购。依法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实施股份回购。
鼓励大股东、董监高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积极通过增持股票的方式稳定股价。审慎制定减持计划,严格遵守关于减持的披露、数量、价格、时间要求,规范、eth有序减持。
支持上市公司结合本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盈利水平,增加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比重,与投资者分享发展红利,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召开年报业绩说明会,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创新交流方式,直观展示公司经营及业绩情况,提升互动效果,增进投资者对企业价值及经营理念的认同感。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媒体采访、网站新闻稿、官方公众号等多渠道对外主动发声,正面回应市场热点和投资者关切,提振投资者信心。
上市公司大股东要审慎增加股票质押,金融机构要稳妥把握新增股票质押业务,对于触及平仓线或发生违约的股票质押融资,督促金融机构与上市公司股东积极沟通、协商,通过补充质押品、担保品以及采取其他增信措施、展期等方式,稳妥处置股票被强制平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