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湖南省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
在支持生育政策方面,《通知》提到,符合国家政策已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
提高贷款额度方面,《通知》明确,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邵阳市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
同时降低首付款比例,购买家庭名下第2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通知》显示,邵阳市支持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购房。所购买住房符合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购房提取条件的,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并按《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实施细则》办理。
贷款利率方面,《通知》指出,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当前五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3.25%,1.1倍则为3.575%。
支持绿色建筑方面,职工购买邵阳市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计算的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最高不超过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