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广州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有效期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止。《通知》明确,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