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时,买卖股票有什么技巧
无论对于个股还是大盘,开盘都为当天的走势定下基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特别是在集合竞价阶段,一些股民常常忽视集合竞价对于大盘走势的影响力。事实上,集合竞价的意义在于按供求关系校正股价,可初步反映出价、量情况及大户进出动态。在无新股上市的情况下,集合竞价往往反映出市场对当天走向的看法。因此,投资者们要把握好操作技巧。
集合竞价阶段,投资者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的多加留意:
一、如何预知大盘当天运行趋势
集合竞价是每个交易日最先买卖股票的时机,投资者可就此较早地感知大盘当天运行趋势的某些信息,了解自己投资计划运作的背景状况。
主力往往借集合竞价的时机跳空高开拉高出货,或跳空低开打压吸筹。开盘价一般受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影响。如前一交易日股指、股价以最高点位报收,次日开盘往往跳空高开;反之,如前一交易日股指、股价以最低价位收盘,次日开盘价往往低开。
开盘后应立即察看委托盘的情况,据此研判大盘究竟会走强或走弱。一般情况下,如果开盘委买单大于委卖单2倍以上,则表明多方强势,做多概率较大,短线者可立即跟进;反之如买单大于买单2倍以上,则表明空方强势,当日做空较为有利,开盘应立即卖出手中股票,逢低再补回。
二、如何做好捕捉涨停板的准备
集合竞价阶段往往隐含着主力资金当日运作意图的一些信息。因此,投资者认真、细致地分析集合竞价情况,可以及早进入状态,熟悉最新的交易信息,敏锐发现并能抓住集合竞价中出现的某些稍纵即逝的机会,果断出击,提高涨停板的捕捉概率。
一般情况下,如果某支股票在前一交易日是上涨走势,收盘时为成交的买单量很大,当天集合竞价时又跳空高走,并且买单量也很大,那么这支股票发展为涨停的可能性就很大,投资者可以通过k线组合、均线系统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在确认该股具备涨停的一些特征之后,果断挂单,参与竞价买入。 也可以依据当天竞集合价时的即时排行榜进行新的选择,以期捕捉到最具潜力的股票,获得比较满意的投资效果。
投资者在对自己重点关注的股票进行分析研究集合竞价情况的时候,务必要结合该股票在前一交易日收盘的时候所滞留的买单量,特别是第一买单所聚集的量的分析。这对当天捕捉涨停板能够起到很积极的作用。
三、集合竞价阶段如何处理热门股
跳空高开后,如高开低走,那么,开盘价就成为当日最高价,投资者手中如有前一交易日收于最高价位的热门股,那么就应该在集合竞价时卖出,以减少损失;如热门股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位低于最高价,已出现回落,可以略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价位卖出。
另外,投资者如果准备以最低价买入暴跌的热门股抢反弹,也可以参加集合竞价。因为前一日暴跌的以最低价收盘的股票,当日开盘价可能也就是当日最低价。
在集合竞价中如发现手中热门股有5%左右的升幅,且伴随成交量放大几十万甚至几百万股,则应立即以低于开盘价卖出所持有的热门股,以免掉入多头陷阱被套牢。此这个时候,一般不应追涨买入热门股。
反之,如果热门股在集合竞价时成交量略有放大,跳空缺口不大,则仍有上行可能,如又有新的利好配合,则有可能冲破上档阻力位,可考虑在冲破阻力位后再追涨买入或待股价回档至支撑位时再买入;如开盘价在支撑位附近,则可以立即买入。 股票的成交原则是什么
股票成交原则:简单来说就是 首先价格优先原则,其次时间有限原则,不存在成交量优先原则。具体成交原则举例如下:盘口数据如下:卖五:14.00 100
卖四:13.00 100
卖三:12.00 100
卖二:11.00 200
卖一:10.00 200
买一:9.00 300
买二:8.00 100
买三:7.00 200
买四:6.00 200
买五:5.00 200
如果这个时候我打出15.00买入500手,不考虑其它因素,最后的成交价是多少呢?股票成交原则:
1、如果以高于卖一的价格挂买单,以卖一的价格成交;如果卖一数量不够,依次用卖二、卖三补……
2、如果以低于买一的价格挂卖单,以买一的价格成交;如果买一的数量补够,依次用买二、买三补……
所以,你以高于卖五的价格挂单要买,则以10元成交200手、以11元成交200手、以12元成交100手。
如果此时有人以8元卖出350手,那么如何成交呢首先买一9元的300手会完全成交,其次买二以8元成交50手,谁先挂单谁先成交。 股票一般怎么撮合成交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很容易懂。任意两笔委托单做比较,当进来时间一样时,谁买价高、谁卖价低,优先让他成交。当进来的单子价格一样时,谁早到谁先让他成交。至於撮合细节,就依深沪两证交所交易规则如下:
一、竞价方法
1.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逐笔竞价两种方式。
2 开盘价以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逐笔竞价方
式产生。
3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
价方式。其成交价格原则为:
(1)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2)高於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於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 取其中间价及四舍五入为成交价。
其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买卖申报, 自动进
入连续逐笔竞价。
4.连续逐笔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其成交价
格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 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於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
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於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
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5.上交所买卖无涨跌幅之价格限制的股票( 新上市股票首日买卖) :
(1)集合竞价时, 申报价格无限制;
(2)连续逐笔竞价时,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报为有效申报;
a.买入(卖出)申报价格不高(低)於即时揭示的最低(高)卖出(买
入)申报价格的10%;
b.无卖出(买入)申报的, 买入( 卖出)申报价格不高(低)於即时
揭示的最高( 低) 买入(卖出)价格的10%;
(3)既无卖出又无买入的, 买入( 卖出) 申报价格不高於最新成交
价格的规定幅度;当日无最新成交价格的,按前收盘价( 公开
发行价格) 的10%。
6.深交所有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有效竞价范围与涨跌幅申报范围一致,
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确定有效竞价范围:
( 1) 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 元,
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5 元;
( 2) 非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5
元, 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5 元。深交所
认为有必要时, 可以调整有效竞价范围并公告。
7.深交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
按下列方式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 1)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高买入申报价高於发行价的,以最高买
入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 2)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低於发行价的,以最低卖
出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二、买卖优先顺序
1.价格优先— — 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 较低价
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2.时间优先— — 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 先申报者优先於后申报者。
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三、股价涨跌幅限制
股票、基金: 涨跌幅比例为10%, 上市首日不受涨跌幅限制。
ST股票: 涨跌幅比例为5%。
PT 股票: 涨幅不得超过5%, 跌幅不受限制。 股票竞价成交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股票竞价成交基本原则:
1.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投资者进入股市之前最好对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前期可用个牛股宝模拟炒股去看看,里面有一些股票的基本知识资料值得学习,也可以通过里面相关知识来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识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祝投资愉快! 搞不懂集合竞价怎么没有成交
我来回答,09:15-09:25 期间 那些成交的价格是虚拟成交,还是确实已经成交?或只是委托的价格?
9:15~9:25这个时候,是在配价,双方撮合成交,实际上并没有成交。这个时候申报的单是不能撤销的
后面的量是这个价位可能成交的量
(这个价格和成交量是变动的)
线的这个时候
这个价就是今天的开盘价
9:30以后开始连续竞价
至于如何集合竞价:
集合竟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集合竟价的基本过程如下: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于卖出委托的数量多于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剩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于3.76元,数量为6手。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 委托 买入价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笔成交情况:序号3的买入委托其价格要求不超过3.65元,而卖出委托序号4的委托价格符合要求,这样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就正好配对成交,其价格为3.65元,因卖出委托数量大于买入委托,故序号4的卖出委托仅只成交了4手。第三笔成交后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笔委托后,因最高买入价为3.60元,而最低卖出价为3.65,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再没有相交部分,所以这一次的集合竟价就已完成,最后一笔的成交价就为集合竟价的平均价格。剩下的其他委托将自动进入开盘后的连续竟价。
在以上过程中,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的价格范围逐渐缩小,而成交的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后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并使成交量达到最大。在最后一笔配对中,如果买入价和卖出价不相等,其成交价就取两者的平均。
在这次的集合竟价中,三笔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价格为3.65元,按照规定,所有这次成交的委托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其成交价都定为3.65元,交易所发布的股票G的开盘价就为3.65元,成交量12手。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竟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27485希望对你有帮助! 股票在集合竞价阶段是如何成交的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