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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调整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28221元,下限5360元
昨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保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明确2021年企业职工五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上限调整为28221元,下限调整为5360元。
今年,本市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均有统一的上下限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下限调整为5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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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要求,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每月缴费下限应为5644元。考虑到2020年受疫情影响缴费下限2019年标准,为适当减缓涨幅,缴费下限已落实两年,确定2021年本市月缴费下限为5360元。此外,本市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5644元。
自2021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镇)政府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其中,参保人员选择按缴费基数上限缴费的,职工月基本养老保险费为5644.2元,月失业保险费为282.21元;如果选择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1072元,失业保险53.6元。参保人员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缴费基数确定。缴费基数低于职工养老保险下限的,以下限为缴费基数。(记者戴丽丽)
原标题:北京调整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上限为28221元,下限为5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