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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承销,1.证券公司承销一共有几种方式?各自的含义是什么?发

更新时间:2021-11-16 18:01:51

  证券承销(Underwriting of Securities)是间接发行证券的一种方式,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发行人委托具有证券承销资格的证券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由证券承销商向投资者募本并交付证券的行为和制度。

  没有悬赏是很少人回答问题的!证券发行与承销其实就是在公开市场中发行有价证券的一个过程!简单来讲,就是股票,的发行流程以及销售的手法!你可以简单理解为股票,等有价证券的产生过程!

  承销就是承担销售的简称,比如公司要发行股票,你自己不能发,这时就需要找一个有资格的券商(证券公司)来代你发行,券商就是承销商的角色.

  我国对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发行管理:1、金融1)由具有发行资格的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构成发行人。2)报审金融的发行额度、面额、发行条件、转让抵押、发售时间及方式、资金的运用。3)发行前发布通告并详细说明发行的目的、发行数额、发行办法、期限、利率、认购对象、认购和缴款的地址等事项。2、企业1)由企业规模、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具有偿债能力、经济效益好且前3年连续盈利境内法人向其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发行额度。其所筹资金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包销或代销协议。3、公司1)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上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发行公司。2)发行资格(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累计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1年的利息(4)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且筹集的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尚未募足或已发行的及债务有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3)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决议,或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及部门作出发行决定后。须上主管部门审批确定发行规模。4)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包销或代销协议。公开发行的公司债面总值超过去人民币5000万时,由承销团承销。4、可转换公司(可转债)1)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公司股份的可转债采取记名式无纸化发行方式,最短期限为3年、最长5年。可转换可以依法转让、质押和继承。2)发行资格⑴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⑵可转换公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⑶累计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⑷筹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⑸可转换公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⑹可转换公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3)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除应当符合上述⑶⑷⑸⑹⑺项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⑴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⑵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⑶有可靠的偿债能力;⑷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4)由省级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报送证监会审批5)发行人必须公布可转换公司募集说明书6)经向证监会提出上市申请,可转债可在发行人股票上市或者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在上市前5个工作日将上市公告书刊登7)在发行结束后6个月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在该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其股票上市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8)发行人应当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因可转换公司转换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转换为股份累计达到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10%时,发行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9)可转换公司持有人请求转换股份时,所持面额不足一股股份的部分,发行人应当以偿还。法人因可转换公司转换为股份,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5%时,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作出书面报告,并向社会公告。10)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转换期满时仍未转换为股份的,利息一次性支付,不计复利。可转换公司到期未转换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可转换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偿还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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