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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与普通股的区别与联系,什么是优先股,什么是普通股,普通

更新时间:2021-11-20 07:47:36

  普通股是目前最常见的股票,一般来讲投资者交易的都是普通股,拥有普通股的投资者在盈利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在利润分红和清偿上具有一定的优先性。优先股之所以称为“优先”,是因为它在公司破产财产清算和股息分配时具有一定的优先权。当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时,清偿的顺序为债权人最先,优先股其次,普通股再次。公司盈利后,一般先支付债权人的本金和利息,接下来就是优先股的股息,最后才是普通股的红利。优先股在清算和利息分配上的优先权是以放弃某些权利为代价的。首先,优先股的股息是固定的。从本质上讲,优先股带有的某些特点。它的风险较低,但收益也被固定了。普通股的收益则不确定。另外,优先股一般没有投票权,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公司财务困难无法支付股息的时候,优先股才有有限的投票权。普通股一般的散户都可以购买。优先股的门槛则较高,一般是机构投资者,如果是个人投资者,则要求资产在500万以上。因此,小散与优先股的投资无缘。

  优先股股息率固定,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普通股的股利收益,受公司经营状况好坏、利润大小影响。在税后利润在按一定的比例提取了公积金并支付优先股股息后,再按股份比例分配给普通股股东。

  1、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率,不参与红利分配,普通股票则参与红利分配。

  2、当公司破产清算时候,优先股股东清偿顺序在普通股股东之前。

  3、优先股权利范围比普通股小,一般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但是涉及自身利益时可以参与表决。而普通股前面权利都具有。

  普通股与优先股关系是优先股有固定股息,其股息的支付先于普通股; 在公司清理时,剩余财产要先分配给优先股。优先股没有投票选举董事的权利。优先股虽然比普通股股息固定,且安全性高,但其收益却要低一些。而且同一公司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市场情况发行的优先股股息是不相同的。

  当前市场兴起了优先股发行试点,优先股的发行可以解决部分企业发展的资金问题,对于投资者而言,也是一种较为优越的投资品种。

  普通股与优先股的主要区别(1)普通股股东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而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2)普通股股东的收益要视公司的赢利状况而定,而优先股的收益是固定的。(3)普通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在二级市场上变现,而优先股股东可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要求公司将股票赎回。(4)优先股票是特殊股票中最主要的一种,在公司赢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享有优先权。

  1、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不同

  普通股股东可以全面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而优先股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参与股东大会投票,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公司决定发行新的优先股,优先股股东才有投票权。

  同时,为了保护优先股股东利益,如果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按规定支付股息,优先股股东按约定恢复表决权;如果公司支付了所欠股息,已恢复的优先股表决权终止。

  普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1)优先分配权。在公司分配利润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额的股利,即优先股的股利是相对固定的。

  (2)优先求偿权。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注: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

  普通股股东除了获取股息收益外,收益来源二级市场价格上涨也是重要的;而优先股的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相对较小,依靠买卖价差获利的空间也较小。

  普通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只能在二级市场上变现退出;如有约定,优先股股东可依约将股票回售给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优先股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普通股

  普通股与优先股的主要区别(1)普通股股东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而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2)普通股股东的收益要视公司的赢利状况而定,而优先股的收益是固定的。(3)普通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在二级市场上变现,而优先股股东可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要求公司将股票赎回。(4)优先股票是特殊股票中最主要的一种,在公司赢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享有优先权。

  1、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不同

  普通股股东可以全面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而优先股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参与股东大会投票,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公司决定发行新的优先股,优先股股东才有投票权。

  同时,为了保护优先股股东利益,如果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按规定支付股息,优先股股东按约定恢复表决权;如果公司支付了所欠股息,已恢复的优先股表决权终止。

  普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1)优先分配权。在公司分配利润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额的股利,即优先股的股利是相对固定的。

  (2)优先求偿权。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注: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

  普通股股东除了获取股息收益外,收益来源二级市场价格上涨也是重要的;而优先股的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相对较小,依靠买卖价差获利的空间也较小。

  普通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只能在二级市场上变现退出;如有约定,优先股股东可依约将股票回售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