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情况是,丈夫先于公公过世,而题主作为儿媳妇,对公公尽到主要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下,题主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合法继承权。
一种情况是,公公过世了,随后还没有办理继承手续的情况下,丈夫又过世了。这时候题主作为丈夫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丈夫的财产、以及丈夫已有的继承权——即可以继承公公部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