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意见》提出,
加大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加大对农房和村庄现代化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探索通过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强化利益联结等方式,依托核心企业提高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可得性。加大对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电商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银行结合客户生产经营活动周期、担保条件等实际情况,开发适合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信贷产品。支持丽水市探索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
《意见》提出,
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专班团队、专门通道、专设权限,探索与山海协作、“飞地”共富、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等相适应的金融服务模式,联合为山区26县提供金融顾问和开发式帮扶。开展“一县一策”金融精准帮扶,加大对县域绿色低碳建设、特色产业、村级集体经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重点领域和对象的金融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