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6 日,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提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 50 万元调整为 70 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 25 万元调整为 35 万元。
此外,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为 20%。weaknesses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 最长不超过 20 年 调整为 最长不超过 30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