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办公厅于日前已向各银保监局和银行保险机构下发《关于印发2022年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今年重点查处的问题,《通知》明确,包括大股东违规质押、股权嵌套、股权代持等股权问题;通过信贷、债券、贴现等手段违规套取资金输送利益、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操纵掏空机构等关联交易问题。
《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对照问题要点开展自查,pgd深入摸排隐患,充分暴露风险,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监管部门。其中问题要点共24条,包括15条股权重点问题和9条关联交易重点问题。
《通知》提出,各级监管部门要围绕重点问题查深查透,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干预、早处置”的原则,严防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操纵掏空金融机构风险。充分运用延伸调查权,提高对大股东、控股股东的监管频率。加大处罚问责力度,从严惩处屡查屡犯的机构和人员。
此外,在推动存量问题整改方面,《通知》提到,各银行保险机构在5月31日前应更新上年度重点问题整改台账,并报送至对口监管部门。各级监管部门要对照重点机构重点问题台账,定期评估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的及时销账,未按时整改的要进行通报,专项整治三年以来仍未完成整改的要重点督办。6月30日前更新上年度重点机构重点问题台账并报送至关联交易监管系统。
《通知》还要求,提升中小机构基础建设。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按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基础建设,建立健全股东、关联方档案管理及内控机制,提升股权、关联交易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数据报送质量,对于反复出现数据错报、漏报、瞒报的责任人要实施内部问责。各级监管部门要提高穿透监管水平,定期审核机构报送数据,督促提高股权和关联交易监管系统数据质量,对数据报送不及时、填报不准确、穿透不到位的机构,要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综合利用监管系统中的股权穿透信息模块和关联方档案模块开展交叉验证,穿透识别股东股权及关联关系,加强风险监测研判,对于股权难以穿透、穿透不到位的股东,依法限制其股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