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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P是StraightThrough Processing的简称,即直通式处理。交易商在接到客户订单以后会把客户的订单抛向第三方流动性处的技术。
但是目前大部分谈的STP往往会和提供STP服务的经纪商相关联,有的经纪商是有专门的STP经纪商,而有的经纪商则有专门的STP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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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STP的类型主要有两种:
1.交易者在经纪商处进行下单以后,经纪商即时执行客户的订单,然后在第三方流动性处进行下单对冲。
2.交易者在经纪商处进行下单以后,经纪商在第三方流动性处进行下单,第三方流动性成交经纪商的订单,经纪商成交交易者的订单。这一种STP的模式,有时候会有另外一个称呼DMA,直接市场准入。
这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即使执行与市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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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交易者来说,很显然STP/DMA要更加透明一点。
市场执行的情况下,STP/DMA的订单直接进入第三方流动性处,然后根据流动性提供商给的价格给到交易者,STP/DMA赚取一个小的利润或者从第三方流动性处给的返佣。
而在即时执行的情况下,客户的订单会被STP经纪商进行即时执行,然后STP经纪商会在流动性提供商处对冲这些订单,以赚取利润,如果说交易者的订单,STP经纪商觉得利润不够,有可能会重新报价。
但是,不管是STP还是STP/DMA,交易完成以后,交易者在经纪商的净头寸与经纪商在第三方流动性处的净头寸都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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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TP的模式下,经纪商的盈利模式只有点差和佣金,对于经纪商而言,并不会因为客户的亏损产生太大的利益冲突,甚至STP/DMA的情形下没有利益冲突。
同时STP的模式下,因为交易完成后,净头寸都是一样的,所以经纪商市场风险会被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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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性
对于STP经纪商来说,最重要的考量是背后的流动性。我们知道STP经纪商是抛单的模式,不管是即时执行还是市场执行,STP经纪商只是在赚取中间的费用,客户的交易的盈利、亏损的头寸与STP经纪商没有关系的,而是与经纪商背后的第三方流动性有关,所以背后第三方流动性好坏,往往就决定了交易者执行的好坏。
每家STP的经纪商都会有自己的内部流动性池,用来连接不同的LP,虽然与ECN相比,这个流动性池里面的LP数量会少很多,但是STP的经纪商都会与这些LP签订合同,LP为来自STP经纪商的订单提供最优的报价而竞争。
所以,对于STP经纪商来说,一般LP越多,流动性池就越深。当然还是要看你连接的LP到底是哪家,有的LP可能在欧美上比较好,有的则是其他货币对。
如果一个STP经纪商只有一个LP,那就没有价格竞争了,那就与在交易中增加另一个中间人没有任何区别。经纪商努力拥有不止一个的LP以提供更深的流动性,更好的报价,当然更低的点差。
2.执行模式
在上文也提到了执行模式的问题,即使两家经纪商都是STP的模式,但是很显然的是STP/DMA的模式对于交易者来说会更加的透明。
结语:
STP模式,对于经纪商来说是一种很好的风控手段,拥有STP的通道可以规避很多市场风险。
在FCA的监管下,我们通常把MatchedPrincipal 是STP模式的交易商,但是在最新的MiFIDII 中,对Matched Principal有了更高的要求。撮合商自行发起在买方和卖方之间进行的交易,需要具备下面三个特点:
在整个交易执行的过程中,经纪商从未面临市场风险。
双方同时执行。
除了佣金、手续费或交易费用,交易以撮合商不产生盈亏的价格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