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30 日晚间,弘阳地产发布公告称,袁春先生因将分配更多时间于个人事务上,已辞任执行董事、公司行政总裁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即日起生效。
公告中称,袁春于辞任后不会于弘阳地产及其附属公司持有任何职位。袁春的辞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亦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营运。
此外,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曾焕沙已获委任为该公司行政总裁,自 2022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根据公告,曾焕沙,54 岁,为本集团创始人,自 2017 年 12 月 21 日起一直担任主席兼董事。其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获重选为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曾焕沙主要负责本集团的整体发展策略及日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