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下,高铁票同样作为一种商品,出让的是列车上座位的使用权,既然乘客购买了客车上的票,当然有权享受他购买途中座位的使用权,至于他如何使用是他的事,就算他自己不坐把行李放在座位上别人依然管不着。
有的人说,高铁上还有站着的乘客,你把包放在座位上都不让人坐,这是不道德的。乘客出行,赶时间又没买到有坐票,最后乘坐无座高铁那么就默认接受了无座这个事实,这与他是否有一个作为放行李本身无关,你选择购买的商品性质是什么样的就应该接受是什么样的。那个座位上无论放的是行李还是坐了人都与购买无座票的乘客无关,如果在旅途中,有空着的作为无人使用,那么购买无座票的乘客当然可以坐,但显然这个座位是有人使用的,所以他没有义务让购买无座车票的人坐。
这个问题官方已经给出过解释,如果朋友、家人、同事等人购买了高铁票并且无法按计划出行的,高铁票是可以赠与他人使用的,也就是说,这个手持两张票的人,自己手中的两张票是同时拥有合理使用权的,也是同样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的,那么他就可以在途中拥有两个座位的使用权,并不存在说因为购票旅客不在车上所以这个座位可以当做空座位使用,因为持有有效票据的人在车上,所以他就可以同时拥有两个座位的使用权。
很多事有的时候从不同的角度出发结果是不同的,从手持两张票的人角度出发,他持有两张票,并且都是正常购票获取,当然有使用两个座位的权利,从购买无座票的乘客角度而言,有个座位没人坐,当然希望自己可以去坐着乘车,从吃瓜群众的角度而言,他们觉得宁可让行李占着位置都不给别人做是不通情达理。
但问题是,作为一个乘客也是一名消费者,自己花钱购买的票应该也必须具有享受相应使用的权利,如果当事人愿意让其他乘客坐那么无可厚非,如果其不愿意,就希望把行李放在座位上别人也绝对无权干涉。这就是这件事中消费者的权益,没有人有任何理由去侵害消费者的权益,除非有一天高铁明文规定,赠与的票在中国高铁上无法再当作有效票据使用,否则,这么做就具有绝对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