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唯品会提供的案涉商品有Gucci关联公司提供,商品来源清晰,属于合法销售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另一方面,法院认为,曹女士提交的“得物”App、优奢易拍平台的相关鉴别意见或者“鉴定报告”不足以证明涉案商品为假冒商品。相关鉴别意见或者“鉴定报告”并非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当事人未提交证据证明上述第三方平台具有鉴定资质,以及鉴定人员具备鉴定能力。相关鉴别意见或者鉴别报告缺乏中立性、权威性,不足以证明涉案商品为假冒的“古驰”品牌。唯品会公司已经举证证明涉案商品属于来源合法正当的古驰商品的情况下,曹女士提交的通过实物或者图片对比的方式,对涉案商品进行鉴别或者鉴定的结论不足以证明商品为假冒。获悉,今年4月份,消费者在唯品会购买Gucci腰带被得物App等鉴定为假货一事引发舆论热议。对此,得物App回应:相关卖家提供的某平台所售Gucci腰带鉴别为非正品。获悉,唯品会方面晒出检测报告,称“该批次货品也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东公司进行抽检,已通过鉴定”。4月7日晚间,得物App在微博再次表示,经对相关Gucci腰带复核,该腰带在得物鉴别结果为非正品。4月8日,唯品会官方微博就“真假Gucci腰带”之争再次做出回应称:建议消费者在对商品有疑虑时,可选择有鉴定资质的权威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未有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或平台出具的鉴定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能作为判定商品真伪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