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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

更新时间:2021-10-24 02:18:59

  分拆上市的分拆上市

   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
分拆上市:顾名思义——将上市公司中具有独立赢利能力和稍加整合就具有上市机制的部分,运作其上市的过程和结果。 分拆上市形成股权二次溢价
证监会放行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消息甫出,市场最直接、最普遍的解读是,创业板将面临迅速扩容,属特大利空。当日,65只创业板股票中,55只跌幅在5%以上,另外10只跌停。但“硬币”的另一面,则正如多家券商所言,主板中PE型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凸显,投资机会巨大。
中信证券表示,分拆一个公司,增厚一份业绩。相比创投概念对公司业绩的支撑,分拆概念能够将利益再次扩大,那些手中拥有大量优质子公司的企业将成为市场新宠,深掘A股分拆概念股也将是大势所趋。
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
海通证券也表示,考虑到目前创业板相比主板市场高达200%的估值溢价,母公司拥有的股权价值将获得数倍的提升,由此也增加了母公司自身的市值。随着“分拆上市”政策的出台,未来越来越多的存量上市公司将实现子公司再上市,从而为母公司带来丰厚的投资收益,这意味着拥有优质企业股权或拥有优质子公司的个股面临着新的估值溢价预期。
经邦分析人士指出,分拆上市概念之所以诱人根本还在于股权的二次溢价。对于母公司来说,未上市的子公司只能贡献投资收益、经营净利润(控制权)。而一旦子公司实现上市,原本的净利润可以实现50倍甚至更高的市盈率,对于公司的估值来说,是一个系统性的抬升;此外,投资人还可能由于股权分配方案而获得意外的“惊喜”,而且可拓宽融资渠道。
东方证券策略分析师王明旭认为,考虑到目前创业板与主板市场明显的估值溢价,相信这样巨大的套利空间将推动主板上市的上市公司分拆其控股的子公司去创业板上市。
中信证券指出,“分拆上市”将培育出中国自己的“巨型PE”。这是一种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之外的新的资产配置方式,即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参股或控股金融或非金融企业,并利用资本市场作为退出方式。而从国际市场来看,这种非金融企业的PE投资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允许子公司在创业板分拆上市不仅可以为主板上市公司提供良好的投资渠道和退出路径,也会让部分项目选择和培育能力出众、研发实力雄厚的上市公司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成为中国自己的“巨型PE”。 细分行业获取结构性机会
中信证券认为,分拆上市的受益公司将呈现出较明显的行业分布特征。属于下游消费品领域和科技板块的上市公司受益明显,而上游和中游制造行业公司受益程度相对有限。这是因为消费、科技等相关行业自身存在着更强的创新动力和能力,因此在PE投资方面也具有更高热情,其中医药和T M T类(数字新媒体)上市公司最值得关注。
湘财证券则认为,同方股份、华工科技、浙大网新等高校概念上市公司或将成为分拆上市最受益的板块。因为创业板上市条件之一是要求高成长性和技术创新能力,而许多高校上市公司恰恰具有技术水平高、项目和子公司数量较多、有孵化高科技企业的优势。
在具体公司方面,中信证券建议投资者重点关注同方股份、复星医药、长城开发、综艺股份等。这些公司旗下均拥有众多子公司,且一些优质子公司在成长性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以同方股份为例。同方股份2009年半年报显示,截至去年6月30日,公司光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就有99家。而其中可能分拆上市的子公司有同方知网、同方工业、同方微电子、同方威视、同方锐安科技、同方凌讯科技、同方光电科技等7家。此外,复星医药旗下江苏万邦生化医药公司和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公司也有分拆上市可能性。复星医药2009年年报显示,江苏万邦主营胰岛素等生化产品,去年实现净利润5996万元;湖北新生源主营氨基酸产品制造,去年净利润为5625万元。
分析师指出,在目前分拆上市概念股大热的情况下,投资者对于一些已经有参股公司申报创业板IPO的主板公司也可重点关注。 “分拆上市概念股”被热炒
2010年4月21日,传闻指大唐发电拟分拆子公司上创业板,大唐发电早盘涨停,引爆分拆上市概念受到市场追捧,相关概念股被热炒。
证监会允许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消息发布后,一些拥有优质子公司较多的上市公司,即大创投概念股受到市场的追捧,个股如同方股份、紫光股份、辽宁成大等近日都逆市大涨。
据了解,分拆上市并不是新鲜事物。当初A股公司青鸟天桥和同仁堂分别分拆下属子公司青鸟环宇和同仁堂科技在上市;天威保变参股的天威英利在美国上市,不过A股市场以前没有这种先例。 日前,证监会允许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但需满足一系列条件:
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
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
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
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
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股市震荡风险大,新概念股可能会带来较大风险。近期对该方式的质疑声不断,请谨慎考虑。

  创业板上市公司可否将子公司业务再分拆上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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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密码不泄漏,没事。

  某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方法简述

  

内容来自用户:xy0460

   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相关法规及案例分析
目前证监会对分拆上市尚未出具正式的法律法规文件,仅在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与保荐人培训会议上对分拆上市提出了六条框架性规定。2010年第六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中,证监会针对分拆上市作了简要说明,认为分拆上市的社会争议较大,操作难度高,因此审核标准从严。
一、 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六大条件
2010年4月13日,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传出消息,证监会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六个条件: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业务经营正常。
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
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
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
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董、监、高级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二、 四种上市类型
当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达到了分拆上市的具体要求时,共有四种上市类型可供选择:
(一) 申请时,境内上市公司直接控股或通过其他公司间接控股
此种情况的主要条件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发行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且控股股东出承诺;发行人五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和财务独立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能否上市是否给明文规定

  5楼的兄弟,第一个情况:按照A股目前的审核态势,很困难,不在于关联交易大小,主要是上下游供应关系会被实质认为是同业竞争第二个情况:信托质押,需要解除质押才能收购吧 查看原帖>>

  创业板上市条件?

  创业板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定位服务成长性创业企业;支持有自主创新的企业,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盈利要求: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某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方法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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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相关法规及案例分析
目前证监会对分拆上市尚未出具正式的法律法规文件,仅在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与保荐人培训会议上对分拆上市提出了六条框架性规定。2010年第六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中,证监会针对分拆上市作了简要说明,认为分拆上市的社会争议较大,操作难度高,因此审核标准从严。
一、 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六大条件
2010年4月13日,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传出消息,证监会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六个条件: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业务经营正常。
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
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
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
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董、监、高级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二、 四种上市类型
当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达到了分拆上市的具体要求时,共有四种上市类型可供选择:
(一) 申请时,境内上市公司直接控股或通过其他公司间接控股
此种情况的主要条件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发行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且控股股东出承诺;发行人五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和财务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