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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期权合约的交割方式为

更新时间:2021-11-11 21:58:48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5年2月9日上市交易上证50ETF期权合约品种,其履约方式即行权方式为到期日行权(欧式期权)。

  A股个股期权合约行权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可以购买股票的价格,一般为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市场价格或该价格的折扣价格,也可以是按照事先设定的计算方法约定的价格;“授予日”,也称“授权日”,是指公司授予员工上述权利的日期;“行权”,也称“执行”,是指员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选择购买股票的过程;员工行使上述权利的当日为“行权日”,也称“购买日”

  期权合约到期日是指期权买方能够行使权利的最后一日。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该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上交所休市日的,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A股个股期权合约交割日:就是指交易双方同意交换款项的日期。就合约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进行交割,必须在交割日或最后交易日之前将合约平仓。

  在全球期权市场上,期权交割方式分为交割和实物交割两类。期权交割,顾名思义,是指对到期未平仓的期权合约,以支付的方式来完成合约,并用交割结算价来计算交割盈亏。

  举例说明:某投资者持有一手当月交割的行权价为2300点的沪深300看涨期权,假设到期交割结算价为2302点。那么投资者交割后收获(2302-2300)*100元=200元,并扣除支付交割的手续费。

  考虑到保护投资者权益和促进市场理性操作,境外市场普遍采取了以交易所代客户自动行权的制度。投资者应考虑到每个期权经纪商的手续费不同,可能因行权收获小于手续费支出导致自动行权亏损。对此交易所可以设置客户放弃行权申请的制度。

  期权实物交割,是指对到期未平仓的期权合约,期权卖方将标的物以行权价格交割给期权买方,以实际标的物进行交割的方式来完成合约。期权的实物交割多用于个股期权,当看涨期权被行权后,期权的卖方需要把股票仓位交割给期权的买方。而股指期权实物交割需要交割一篮子股票,操作复杂且成本较高,可行性较低。

  对全球成交最活跃的主要股指期权产品的研究发现,2011年全球成交量排名前八位的股指期权产品均无一例外地选用了交割方式,而且这八大股指期权产品所占据的市场份额达到了95%。境外主要股指期权产品采用交割方式的主要原因是:对于以股票指数为标的股指期权产品来说,交割成本低,操作便捷、高效,从而广为市场和投资者接受。

  能有效规避交易风险。对持有期权到期的交易者来说,交易风险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其中的尖锐风险(Pin Risk)是一种国内投资者并不熟悉却又不容忽视的交易风险。尖锐风险指的是在临近到期时,平值期权持有者因为标的价格在执行价附近浮动,会很难预知期权是否会被执行而产生的风险。从该案例中也可不难看出交割是一种有效规避尖锐方法。

  合约简称。合约简称与合约交易代码相对应,代表对期权合约要素的简要说明。上证50ETF期权的合约简称不超过20个字符,具体组成依次为“50ETF”(合约标的简称)、“购”或“沽”、“到期月份”、“行权价格”、标志位(期初无标志位,期权合约首次调整时显示为“A”,第二次调整时显示为“B”,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