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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资管计划买股票

更新时间:2021-11-16 08:05:43

  这个必须由证券公司的资管部或者资产管理公司去做,一般的投资者是做不了的,没有相关牌照的证券公司也做不了。

  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网上发行、网下配售;与发行人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自营账户可以参与网上发行按照《证券法》,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证券业务。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如果是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的话,大股东可以,这是一个主要动因; 现在的大股东增持主要是通过定向资管计划的,这个方式无法通过资管计划的,那为什么还要通过资管计划呢 去年6月中下旬,股市大跌。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少公司的董监高加入了增持阵营。在护盘的同时,部分增持的董监高人员出现误操作,触碰了“短线交易”的红线,违反了证券法规。 (违反的法规是:《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不少曾经在6个月内减持过的上市公司在进行增持时忽略了上述条款,纷纷“中招”。 控制“短线交易”最初的目的是防止大股东通过内幕信息获取经济利益。但在证监会鼓励增持的大背景下,原本属于利好消息的大股东增持,却反而成为了违反证券法规之举。 所以证监会在7月8日出台了这个:《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规定,在6个月内减持过自家公司股票的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通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定向资管方式买入自家公司股份,其行为不属于“短线交易”。

  如果不想承担风险,又想有较高收益,可以考虑股权质押型信托,一般都能达到8%—13%的收益。

  以前券商的资管计划分三种,定向资管计划(单一委托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为大集合,小集合),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特殊约定而设立的,定义比较模糊,监管尺度较松)。

  后来出台了新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依然保留,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的大集合归为公募基金牌照业务,也就是券商有公募牌照之后可以发大集合,小集合就是现在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2-200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一度取消,在2014年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重新开闸之后,被监管定义为指定的SPV,改成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所以,现在券商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前身就是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服从于企业资产证券化的监管范围,而且只有这一种用途,就是作为SPV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