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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跨地区印花税在哪缴纳

更新时间:2021-11-18 03:01:19

  建筑外经证印花税已在公司注册地缴纳,到施工所在地还得再缴,出示印花税票当地不认,怎么办

  如果当地税务机关提出要求,你可以以已经纳税为理由拒绝,并提供相关的完税依据给他们看。现行《中华人民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没有规定印花税的纳税地点问题,但是《中华人民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 条例第十二条所说的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是指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应对以下纳税事项监督:
(一)应纳税凭证是否已粘贴印花;
(二)粘贴的印花是否足额;
(三)粘贴的印花是否按规定注销。
对未完成以上纳税手续的,应监督纳税人当场贴花。
因此,按照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理解,建筑业合同的印花税应当在签订地计算缴纳或贴花,签订地没有缴纳或贴花的应当会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

  企业在外省有工程,在当地签订建筑安装合同应该在哪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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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合同首次开票缴纳印花税是在工程所在(外省)税局交还是企业经营所在地

       工程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03%计算缴纳,可以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合同上并划销,也可以去地税局直接缴纳。外地企业不一定要回当地缴纳,在那交税,在那交。如此合同已在你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按规定及时足额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的,经异地市地税机关审核查实后,可不再缴纳此合同的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这样外地来本地的施工企业应于合同签订时缴纳印花税,而合同签订时的地点就是本地,由此可理解为此时的缴纳地为本地。

  若外地来企业在其机构所在地开具《外经证》时,当地税务机关就其在本地签订的施工合同征收了印花税,该外地来施工企业在本地不再缴纳此合同的印花税,但需要提供已缴纳印花的是完税凭证或已贴花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建安合同印花税应在哪里交纳

  问:对于建筑安装合同,客户与项目在一个城市,建筑安装业务提供商在另外一个城市,那么建安合同印花税应在哪里交答:根据《中华人民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印花税纳税地点的规定并不明确,有人认为,印花税采用源泉控制办法征税,纳税地点为纳税人所在地,也就是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也有人认为,印花税实行应纳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就地纳税。且1989年当时的河北省以[1989]冀税二字第19号文件明确:“印花税应税行为发生时的地点即为纳税地点”,而印花税的应税行为是指《条例》所列举凭证的书立和领受行为,由此可理解建筑安装承包合同的应税地点应为合同签属地。另外还有除外规定,国税函发[1991]1187号文件规定,如果是全国性订货会所签合同,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办理贴花;地方主办,不涉及省际关系的订货会,由省级自行确定纳税地点。另外,对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各地会有不同的征管规定,如广东于1995年的穗地税发[1995]3号文即采取由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发放建筑“施工许可证”时,代征建筑安装合同的印花税,那么其印花税的纳税地点即为代扣地。因此,关于建筑安装合同的印花税纳税地点,还是要由贵公司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来确定。

  建筑行业,印花税在项目地预缴了,公司申报的时候是否可以抵扣

  等公司纳税申报的时候可以不用再缴了,申报税款的时候把它填在预缴税款项里,然后报表会自动抵减,不用重复交。

  建筑合同印花税怎么缴纳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由签订双方各自全额贴花或计算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没有规定印花税的纳税地点;只是规定了纳税期限,即在合同签订贴花。因此,您可以在工程所在地地税局缴纳,也可以在机构所在地地税局申报缴纳。但,通常情况下,工程所在地地税局代开发票时会要您缴纳印花税的。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照承包金额依照万分之三贴花或计算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