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要闻 >

欣泰电气散户

更新时间:2021-12-08 07:14:05

  欣泰电气退市后散户股票怎么处理

   一个季度更新一次! 欣泰电气退市持有股民怎么办

   首先根据兴业证券的补偿条款,有一部分的股民是可以得到补偿的,具体补偿价格按兴业证券的公告为准,也就是说先买的一部分股民是可以收到补偿的,但是在后来的一部分股民在知道其出事后,还买入的部分是得不到补偿的,一般股票在走退市流程会进入新三板,交易。但是欣泰电气属于我国第一只退市的股票。公司退市后还没卖出股票的股民还是会持有股票,只不过该公司不能上市,公司的股东还是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只是公司的股票不能公开交易,而且该公司不罚不能上市,也就是说你的股票会还在你手里跑不了,但是交易的可能性很低了,你可以转卖给其他人只能协商交易。但是股票所代表的价值会降低。在公司的份额不会变。 欣泰电气退市后股票怎么办

   股票退市后就不能在股票市场上买卖,但只要这个公司还在,还可以参加这个公司的分配、履行股东的权利。
1.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退市原交易所流通股份由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证券公司(主办券商)代办转让并45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2.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退市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人股东开户费30元机构股东开户费100元)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人股东确权手续费10元机构股东确权手续费30元)人股东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时应携带身份证
3.上市公司退市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能无法赶上该公司第交易日进行交易退市公司挂牌之股东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交易日之方转让(即三板交易)
三板市场又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标准意义上三板同没有接纳新公司股份上市职能承担职能仅限于处理历史遗留法人股市场及主板市场退市企业股份流通问题(来源:道富投资) 欣泰电气股市不是退市了吗,为什么还有那些人再买,不怕风险吗

   那是被诱惑进去的。散户笨不懂 欣泰电气怎样能赔偿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创业板最终还是迎来了第一只退市个股——欣泰电气。何时复牌如何退怎么赔处罚谁咋交易……这十大问题券商中国帮你一一厘清。
今日,欣泰电气发布了暂停上市、调整证券简称等6则公告。公司股票将于7月11日继续停牌一天,7月12日起复牌交易,证券简称将调整为“*欣泰”,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不变。
7月12日复牌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待30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其中,公告还称目前无法履行现金实施股份回购承诺。
十问十答
创业板终于迎来退市第一股,那么创业板退市流程与主板是否一致
不一致,创业板的退市流程中无风险警示期,触发相关条件后直接暂停上市。
欣泰电气何时复牌
欣泰电气公告称,公司股票于7月11日继续停牌一天,7月12日起复牌,交易时间为30个交易日。
欣泰电气复牌后简称及代码有无变化
复牌后,欣泰电气证券简称将调整为“*欣泰”,欣泰电气证券代码不变。
退市整理期间股票是否有涨跌幅限制
退市整理期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不变,即10%。
欣泰电气退市后有无机会再度上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对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启动强制退市程序,欣泰电气退市后将不得重新上市。
一般投资者能参与退市整理期股票吗
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应当具备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不幸踩中退市股票,一定意味着亏损吗
亏损概率100%,相比退市博元和退市长油,两者都有机会进入股转系统,甚至还有机会再度回到A股市场,所以资金在退市整理期间有炒作动力。如今证监会已将欣泰电气再度上市的希望戳破,暴跌的命运不可避免。
谁来赔偿
证监会表示,发行人股份将被采取冻结或限制减持措施;兴业证券作为出资人,出资人民币5.5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欣泰电气董事长称将考虑走破产程序。
如何赔偿
作为投资者最为关注的信息,兴业证券今日还确定了赔付范围和赔付金额的计算原则。
1、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赔付范围以适格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
2、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每一适格投资者的赔付金额:赔付金额=投资差额损失(扣减市场风险因素造成的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资金利息
3、基准日及以前卖出欣泰电气股票,其投资差额损失按“买入平均价格”与“实际卖出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者所持欣泰电气股票数量,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
而基准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欣泰电气股票,其投资差额损失按“买入平均价格”与“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者所持欣泰电气股票数量,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
如何处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及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一)对欣泰电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32万元的罚款;
二)对温德乙给予警告,并处以892万元罚款;
三)对刘明胜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四)对于晓洋、王永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五)对孙文东、蔡虹、陈柏超、宋丽萍、陈玉翀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万元罚款;
六)对蒋光福、赵春年、范永喜、韩冬、孙洪贵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万元罚款;
七)对王建华、胡晓勇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八)对杜晓宁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此外,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33号)第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温德乙、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中国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欣泰电气案终审判决如何

  4月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发布信息显示,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泰电气”)诉中国证监会证券欺诈发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决定上诉案进行二审宣判,终审判决驳回欣泰电气的上诉,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此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欣泰电气请求撤销被诉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的诉讼请求。

  根据相关信息显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19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副院长吉罗洪作为审判长主持庭审。双方当事人在庭审中进行了陈述和辩论,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依法出庭应诉。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欺诈发行的构成要件以及欣泰电气是否符合该构成要件;二是被诉处罚决定事实认定是否需要专业机构审计或鉴定;三是被诉处罚决定是否存在明显不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2017年5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欣泰电气及原董事胡晓勇的相关违法行为成立,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判决驳回了欣泰电气及胡晓勇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2016年7月,证监会对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正式作出行政处罚,认定欣泰电气在报送证监会的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造假;此外,公司上市后披露的定期财报中也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欣泰电气的造假手段是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虚构应收账款收回,以解决财报中应收账款余额过大的问题,最终实现上市目的。欣泰电气也成为我国A股市场首个因欺诈发行而退市的上市公司。